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交通船租赁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项目编号:QZGDHD-ZB-2017-03]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交通船租赁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项目编号:QZGDHD-ZB-2017-03]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交通船租赁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4]56 号)、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 交水发〔 2012 〕 48 号 ) 等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江市江海船务有限公司,投标综合单价(元/台班):交通船A:6804.32元/台班;交通船B:11586.93元/台班;交通船C:19899.08元/台班,租赁服务期限:计划起租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市隆翔船务有限公司,投标综合单价(元/台班):交通船A:7804.36元/台班;交通船B:12954.04元/台班;交通船C:21579.75元/台班,租赁服务期限:计划起租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租赁期限暂定12个月。
公示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2011 年第 613 号)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九部委令〔2013〕第23号修订)的有关规定办理。虚假投诉举报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异议受理部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 电话:****-******* 传真:****-*******
投诉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 、****-*******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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