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预中标结果

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0日)


项目名称

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编号

081563

招标人

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标段(合同)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中标金额

设计:取费比例67.5%,暂估设计费1323.07万元

勘察:80元 /延米,暂估勘察费320万元

工商注册号

****************23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两江新区建管局

联系电话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

两江新区纪检组

***-********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

2018年1月8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17﹞3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空港两路组团。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港通大道东段、观月大道东段、南北货运通道、观月东路四条道。港通大道东段西接空港物流园及贸易功能区,止于六横线,全长约1.3Km,路幅宽48m;观月大道东段西接观月大道已建路段,东接观月东路,全长约3.5 Km,路幅宽37m;南北货运通道北接在建木耳物流园及铁路木耳站,南至江北机场,全长约3Km(桥梁段长约1.5 Km),路幅宽37m;观月东路北接六横线,南接王家互通立交,全长约2.5 Km,路幅宽37m;城市次干路1213米,路幅宽度26米;截污干管约5.8公里,管径D500-1500。

2.3 建安费:约8亿。

2.4勘察设计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雨污水、电照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工程勘察、工程概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9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

28层18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

电话:***-********

传真: 023-67007735

传真:023-67718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中标 工程勘察 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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