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柘荣县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柘荣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6]FJTH[GK]*******的柘荣县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4中标通知书;1.5履约保证金。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1 | ********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零柒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次项目承包服务期限为3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文昌南路11号环卫处;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道路清扫保洁 柘荣县城区环卫道路(面积共643832㎡)清扫保洁、洒水、清运服务:其中一级道路面积257365平方米、二级道路面积46920平方米、三道路面积339547平方米。 (2)垃圾清运 ①柘荣县北区垃圾转运站(柘荣县医院对面小区内)垃圾的清运、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清洗。 ②柘荣县东区垃圾转运站(柘荣县文昌南路11号)垃圾的清运、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清洗。 (3)公园的管理 ①仙屿公园一、二、三期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公园内杂草的清除。 ②天福公园的清扫保洁和公园内杂草的清除。 (4)公厕的管理 ①仙屿公厕(屿北路边)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②溪坪桥头公厕(河滨北路溪坪桥头)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月按评分标准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本合同中标价三年总承包经费为人民币小写: ******** 万元(大写:贰仟叁佰零柒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整)。(乙方履约的前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不扣作业经费。一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甲方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付款。) 每年承包经费(即年中标价)为人民币小写: ******* 万元(大写:柒佰陆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 每月承包经费为人民币小写: 640979.83 万元(大写:陆拾肆万零玖佰柒拾玖元捌角叁分)。 7.2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乙方履约的第二个月起,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付款,甲方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服务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环卫保洁经费后的剩余经费)。 7.3发放等级 根据月考核分,按照以下档次拨付保洁服务经费: 考核得分(分)发放比例 95(含)以上全额拨付 90(含)—95考核得分每比9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1% 85(含)—90考核得分每比90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2% 85以下考核得分每比8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扣足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0%为止 若乙方全年连续三个月评议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年平均得分达不到90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予以无条件地清退。 7.4乙方前一个月的作业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次月25号前核付乙方,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7.5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补贴、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清扫保洁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劳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风险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机械设备采购及作业费、车辆燃料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企业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7.6甲方于承包期第二年起每年按5%给予乙方增加经费作为各种基数调整的经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8.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8.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按年中标金额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8.3乙方在服务期间若有欠薪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从该履约保证金中代为支付乙方应支付的薪金等相关费用,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保洁费用中给予补回。 8.4若乙方在服务期间没有发生违约,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三个月后或相关未尽事宜处理完毕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到期终止 如乙方在承包服务期间没有发生违约,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后或相关未尽事宜处理完毕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10.2合同中断 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在相关未尽事宜处理完毕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10.3合同强制解除 1、经甲方考评(考评方法见本合同第四章相应内容),在服务期间乙方连续三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在服务期间每一年度周期内年平均得分达不到9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如经确认在服务期间乙方保洁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未达到招标确定的标准(或低于现行柘荣县的相关标准),或组织人员加班未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的(未按照《劳动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中标人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若乙方违反以上1-6条中任意一款,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合同强制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没收的履约保证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用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作业人员、车辆配备及要求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数量(人)备 注1项目经理12管理人员23驾驶员8清扫保洁人员114合计125车辆设备配置表序号车辆设备数量(辆)备 注1扫地车(总质量10吨或以上)22洒水车(总质量16吨或以上)23高压冲洗车(总质量16吨或以上)143吨自装卸式垃圾运输车35小型电动挂桶收集车56电动巡回保洁车107垃圾桶清洗车5合计2814.2作业人员配备要求及车辆配制标准1、所有员工(含项目负责人、道路日常巡查管理人员、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及其他人员)在聘用期间内,年龄应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串岗。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作业和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到位率应不低于乙方投标文件安排配备数量的70%;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其作业和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按照招投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到位。逾期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的,甲方将享有充分的理由,可有权单方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与乙方终止合同等维权行为。4、乙方必须保证解决所有作业及管理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工作问题,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安全性。5、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穿戴标有乙方名称的工作服,且工作服务必须按人员顺序统一编号。6、垃圾收集清运车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密闭式车辆,不得出现滴、撒、漏等现象,外观统一美观、干净、整洁。7、电动快速保洁车、小型三轮保洁车必须能正常使用,车箱要求材质必须为玻璃钢(或更优于该材质)正规密闭式,不得出现滴、撒、漏等现象,外观统一美观、干净、整洁。8、所配备的车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办理报牌手续及保险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14.3作业标准1、环卫作业时间(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一级道路冬18小时制(11月-次年4月:5:00--23:00),夏18小时制(5月-10月:5:00--23:00)巡回保洁;二级道路实行全年12小时制(6:00-18:00)巡回保洁作业;三级道路实行全年8小时制(6:30-10:30、13:00-17:00)巡回保洁作业;公园实行全年8小时制(6:30-10:30、13:00-17:00)。(2)扫路车作业时间:每天工作7小时即:4:30—7:30、13:00—16:00。(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台风暴雨灾害等,洒水作业按实际需求开展;有特殊情况甲方可对作业时段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将服务区域机械式扫路车日常作业时段和清扫作业路线安排计划上报甲方审核同意,以便甲方进行日常考核管理。)(3)洒水车及高压冲洗车作业时间:4:30—7:30、13:00—16:00,夏季午后洒水降温除尘。(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台风暴雨灾害等,个别路段以及城区道路渣土车行驶若出现滴、洒、漏等现象,洒水作业按实际需求开展;有特殊情况甲方可对作业时段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将服务区域洒水车日常作业时段和路线安排计划上报甲方审核同意,以便甲方进行日常考核管理。)2、道路保洁质量的总图标准(1)片区承包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树穴、人行道、路沿石杂草清除、绿化带垃圾捡抬、果皮箱清理及维护,沿街商店、住户、巷道和指 定地点垃圾池(点)垃圾收集一条龙作业服务(包含店面与店面之间,店面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2)道路清扫采用机械化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方式,其中,一级路及道路中间隔离栏晴天每日至少机扫1次、冲洗1次,每年6月15日-9月15日份每天增加降温洒水1次。人行道所有道路每周清洗1次。(3)道路清扫、保洁(含要机扫、洒水、道路清洗)必须作业到两边建筑物墙体基石(机扫、洒水到道路侧石),道路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相对的店面与店面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废弃物;路段上的石头砖瓦、垃圾堆、破旧家具、滴洒漏应及时组织清理。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小区物业、 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池(点)、遗留无主垃圾,乙方必须清扫保洁、收集、 清运,自行解决、处理。路面干净,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保洁等级如下序号类别一级路二级路三级路1路段级别路面废弃物果皮(皮/1000㎡)≤4≤6≤82纸屑塑膜(片/1000㎡)≤4≤6≤103烟蒂(个/1000㎡)≤4≤8≤104痰迹(处/1000㎡)≤4≤8≤105污水(㎡/1000㎡)无≤0.5≤1.56其他(处/1000㎡)无≤2≤6各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上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项弃物总数的50%。 以上道路废弃物滞留道路时问不超过60分钟。3、作业规范标准(1)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上午前完成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道路清扫(含机扫)时不扬尘。一级道路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机扫质量达标。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2)作业人员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着装整齐、整洁,夏冬各2套环卫工作服费用由服务企业列支。(3)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机动、非机动作业车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过20厘米,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存放在指 定的位置进行集中管理。(4)一级路路段垃圾桶定点、定时摆放收集垃圾(摆放时间为晚19:00-次日7:00,中午12:00-2:00,其他时间段不得摆放路上)。4、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标准(1)保持垃圾桶完好,要盖好盖。垃圾桶无破损、歪斜现象,按指 定位置摆放,一天一清洗,做到无满溢、无污垢,桶外无暴露垃圾。及时清运沿街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废弃物等。(2)保持道路果皮箱完好和整洁。做到一日二清一擦洗,无积存垃圾,无明显污迹,外观无残标。由于作业操作不善,造成破损的,由服务单位负责赔偿;因其它原因破损要调换的及时报告。(3)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若向政府租赁保洁车辆的,需保持好租赁车辆的完好,租赁期间车辆凡发生损坏及事故的,由服务单位处理相关维修及赔偿事宜。5、考核管理制度(1)承包路段作业方式: 城区路段实行凌晨一大扫和倒班作业及全天候定时、定人、定路段巡回保洁及收集、清运垃圾;机械清扫、洒水道实行“晴天一扫一洒、夏季一天两洒及法定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加强”的作业方式。(2)甲方成立路段清扫保洁质量专职考核小组,实行全日制检查制度,当天公布检查情况。根据完成的质量情況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责、权、利统一。(3)考核实行责任到人制度。作业人员的清扫保洁质量不能达到卫生质量标准的, 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考核人员签名认定。(4)考核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处罚,要严肃考评纪律,清政廉洁,不搞私人关系,公平合理。(5)随着数字环卫的发展,考核将逐步实行电子数字化考核,每个作业人员、机动车辆装配GPS卫星定位器进行考核。6、安全管理标准(1)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交通等事故。道路保洁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2)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或与扫路车、洒水车协同进行。(3)服务单位应加强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记录,作业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服务单位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应在10分钟内上报。7、管理员及保洁员要求(1)管理员要求: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 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保洁员要求:保洁员通过培训上岗;保洁员上岗必须着环卫服装;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保洁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保洁员年龄:应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有关规定。8、重大事项管理标准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投诉处理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服务单位有义务承担“应对突发性事件、重大活动、清除无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服务。14.4考评实施办法、考核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1、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为规范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提高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水平,我县决定采用考评的方式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付给保洁经费。具体考评办法如下:一、道路保洁考评范围和内容(一)基础要求:道路保洁时间要求路段级别季节凌晨一大扫时间巡回保洁时间机械清扫、洒水时间备注一级路冬(11月-次年4月)5:00-6:306:30-23:004:30-7:3013:00-16:00如遇检查、临检、节日等特殊日期,应配合业主的具体特殊需要夏(5月-10月)5:00-6:306:30-23:004:30-7:3013:00-16:00二级路全年6:00-18:00三级路全年6:30-10:3013:00-17:00公园全年6:30-10:3013:00-17:00实现“六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道路两侧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河面坡岸干净。(二)考评范围:市场化管理区域内所有公共道路(含绿化带);内河河道、两侧驳岸;交通防护栏、新、改建道路自验收移交之日即纳入管理和考核范围。(三)考评内容:道路保洁时间落实情况;道路保洁质量情况;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二、考评方式及方法(一)甲方组织检查考评组进行检查考核,对照《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检查考核办法定为:1、按照全日制检查原则,对承包范围内道路实行全日制不定时检查。2、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相关企业。(二)发包方组织检查考评组,对照《柘荣县环卫道路保洁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办法定为:1、按照全日制检查原则,对承包范围内道路实行全日制不定时检查。2、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服务企业,接受服务企业的查询。3、每月发布考评报告。(三)以上通报送达3日内相关企业可对检查结果进行申诉。(四)为保证公平、公正,市住建局牵头,环卫处检查组负责人及相关企业参加成立综合评议工作组。每月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服务道路检查评分情况,结合道路保洁总体质量,评议保洁服务企业月考评总分,月考评总分作为核拨清扫保洁经费的主要依据。(五)重大事项考核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市 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市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三、评分标准(详见柘荣县环卫道路保洁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四、奖惩措施(一)根据月考评总分,按照以下档次拨付保洁经费:考核得分(分)发放比例95(含)以上全额拨付90(含)—95考核得分每比9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1%85(含)—90考核得分每比90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2%85以下考核得分每比8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扣足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0%为止(二)对全年连续三个月评议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年平均得分达不到90分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三)对承包期间每年累计不良记录达三次以上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2、柘荣县环卫道路保洁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式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一道路保洁时间情况现场检查1、一级道路实行冬天(11月至次年4月)18小时(5:00—23:00)夏天(5月至10月)18小时(5:00—23:00)保洁制、二级路段实行12小时(6:00—18:00)保洁制;三级路段实行8小时(上午:6:30-10:30;下午:13:00-17:00)保洁制(地面人行天桥)1、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0.1分。台账检查2、洒水,(主次干道夏季每天冲洗二次、冬季每天冲洗一次)、清洗频次达到规定的要求。道路每日首次普扫采取机械化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清扫方式(每天必须机扫1次)。洒水车、扫路车、清洗车按计划出车,出车台账资料齐全;需调整洒水、机扫、清洗作业计划的,应提前上报调整后的作业计划。2、道路洒水、机扫、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少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作业未完成整个频次或未覆盖全路段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道路洒水、机扫空驶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未提前上报调整后作业计划的,按原计划检查考核。二道路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3、路面干净。公园干净。交通防护栏干净整洁。3、路面10㎡果皮≥3片;纸屑(烟盒大小)≥3张;塑料≥3个;烟蒂≥30个,扣0.1分。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0.1分,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1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的每处扣0.1分,≥5米的每处扣0.2分。装潢垃圾<1?的每处扣0.1分,≥1?的每处扣0.2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的每处扣0.1分。内河河面,10㎡塑料杂物等垃圾≥3个每处扣0.1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0.1分。4、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4、道路绿地内垃圾(杂物)≥3㎡的每处扣0.1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0.1分。5、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地面人行天桥路面无污迹,绿化隔离栏)无污垢。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地面人行天桥)路面污迹的每处扣0.1分。6、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清洁。6、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有泥浆污迹的,≤5㎡的每处扣0.1分,≤10㎡的每处扣0.2分,>10㎡的每处扣0.4分。三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现场检查7、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皮箱无破损、歪斜现象,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一级路段垃圾桶定点、定时摆放收集垃圾(摆放时间为晚19:00-次日7:00,中午12:00-2:00,其他时间段不得摆放路上)。7、道路两侧的果皮箱破损、歪斜,垃圾桶破损的每处扣0.1分,桶盖未盖好的每处扣0.1分。 垃圾桶在规定时间外摆放的每处扣0.1分。8、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8、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果皮箱、垃圾箱投放口平面的扣0.1分/处,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0.2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0.1分;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1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0.1分。交通防护栏整条道路未清洗扣1分,长度<10米的每处扣0.1分。9、垃圾中转规范卫生,无滴漏污水及污渍,无散落垃圾。9、垃圾中转有污水、污渍、散落垃圾的,每发现1个问题当月考核分扣0.1分。10、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10、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1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1、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上午6:30前完成普扫),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1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0.2分,完成普扫的路段路面有垃圾的每处扣0.1分,整条路未完成普扫的扣0.4分。12、道路清扫(含机扫)时不扬尘。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机扫质量达标。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12、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每次扣0.2分;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的,每处扣0.2分。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清扫时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0.2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0.1分,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0.2分;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的每次扣0.2分。 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13、每日凌晨道路普扫前要落实洒水作业,交通早晚高峰期间(上午7:15-8:45,晚上17:30-18:45),禁止洒水(有特殊情况除外);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作业时车速≤25km/h,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幅,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2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13、凌晨普扫前未安排洒水作业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交通高峰时期安排洒水作业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每车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洒水车作业超过规定车速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05分,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冬季洒水使路面结冰发生有责投诉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当月考核分扣0.5分。14、扫路车作业时车速≤10km/h,副发动机转速须达到1600-2000转,清扫时必须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14、扫路车清扫时超过规定车速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未开启警示灯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未喷水压尘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15、清洗道路时高压冲洗车速度保持在5km/h-10km/h,发动机转速≥1500转。15、高压冲洗车作业时速度超过10km/h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0.1分。16、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竹枝扫把、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16、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如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未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1分。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捡拾垃圾的每人次扣0.2分。17、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17、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0.5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0.2分,未及时转运处理树叶的每次扣0.1分。五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场检查18、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或与扫路车、洒水车协同进行。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18、未按要求完成辖区一 线道路保洁人员安全生产全面轮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未按时上报轮训记录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未对新录用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0.5分,环卫工人作业期间,每发生1起有责交通伤人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3分、1起有责死亡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反光工作服的;保洁小车、垃圾清运小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的;普扫时未使用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路面的,以上情形每发生1次,每次扣0.2分。清除大片污染时,组织不周密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每发现1次扣1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分。六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场检查19、道路保洁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 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检查时发现途经的道路保洁问题多,保洁质量差,相关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19、市民投诉的道路保洁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每件扣当月考核分0.2分;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区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2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分2分;市 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2分。专项检查20、建立市级以上领导重点交办问题督查复查机制,将当月领导督办的保洁质量差的道路纳入次月复查名单,将当月领导关注的典型保洁问题纳入次月重点检查项目。20、在次月列入复查的道路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长效保洁不落实、典型保洁问题不解决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2分。备注:路段类别不同,巡回保洁时间不同;路面保洁事件按巡回保洁时间来取证扣分。14.5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及其上级行政部门有权对乙方的承包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考评。根据监管需要有权采取以下措施:①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台账检查、临时抽查及进驻企业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②查阅、调取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管理文件、资料、数据及财务报告等;③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发生突发事件,根据情节有权作出不良记录决定等。2、乙方在服务期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在服务期间每一年度周期内年平均得分达不到9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3、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政行为或保洁路段道路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4、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劳动法》和招标确定的标准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5、如遇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等环卫保障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6、环卫处现有设备,由甲方和乙方委托第三方评估,评估完后甲方从乙方的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中抵扣(若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不足支付则顺延第二个月直到支付完成为止)。14.6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及其雇用的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和机械设备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服务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所发生的人员、车辆等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马上采取措施补救并及时报告甲方。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聘员工,并签定用工劳动、劳务合同;必须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招标确定的标准,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社会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必须将与员工签定的用工劳动、劳务合同以及为员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雇主责任险、社会保险手续(凭证)报送甲方和柘荣县劳动监管部门备案。5、乙方配备的作业车辆必须是正规、合法、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6、乙方应按照招标确定的作业质量标准、作业方式及作业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日常作业;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级配合甲方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在甲方下达突击性任务时,乙方应无条件、有偿执行并及时完成,若疏怠保洁,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在服务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承包服务区域内,如因乙方及其雇佣人员清扫保洁不到位或垃圾收集转运、清运等工作中发生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配合检查工作。10、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雇佣的员工发生群体性事件,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并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11、乙方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保持或提高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并按时向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审查机构办理年检。1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检查考评情况进行查询,有权对检查考评结果进行申诉;有权对甲方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举报。13、乙方应在项目承包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应当在柘荣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与甲方正式签订承包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4、服务期间如遇重大活动或抗台风暴雨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同时,乙方必须坚决服从柘荣县政府、住建局及甲方的统一指挥,如有交办承包服务区域以外的突击性清扫保洁任务,乙方应先按要求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完成;任务完成后根据乙方产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15、服务期间如受道路新增、封闭、改造等影响,由此造成的经费增减,按乙方的投标单价计算。16、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17、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政行为或保洁路段道路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因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8、承包期第二年起甲方每年按5%给予乙方增加经费作为各种基数调整的经费。19、为鼓励乙方提高作业机械化水平,乙方在保证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可将通过减员增效节余的人员经费调剂为机械作业费经费,调剂优化方案由乙方提出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双方不因此增减服务费。14.7本合同开始履行后,乙方应做好与服务区域原承包服务企业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期间原服务企业人员的安排、安抚工作;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原服务企业保洁人员、车辆驾驶员等工人愿意留下的、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接收,且在交接后3个月内原则上不辞退原有工人,3个月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14.8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4.9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法律效力。 14.10所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签字的文字资料、附件、服务承诺、谈判要求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有利于甲方为准。14.1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4.1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4.13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柘荣住建局、柘荣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14本合同自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之日起生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七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合同仅作为走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开评标全流程使用,对甲乙双方不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以签订的纸质合同书为准。。
甲方: | 柘荣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方: |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文昌南路1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9层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键 | |
委托代理人: | 151*****191*******"> | 委托代理人: | 151*****788*******">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02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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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宁德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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