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7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我市2017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经信发〔2016〕130号)总体安排,我们于本月5日组织专家对我市2017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31个项目申报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共七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驻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科
联系人:吕通兵 电 话:****-*******
2.市监察局驻市经信委监察室
联系人:张雪化 电 话:****-*******
通讯地址:广安市兴安下街18号 邮 编:638000
3.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兰宗波 电 话:****-*******
4.市监察局驻市财政局监察室
联系人:胡建国 电 话:****-*******
通讯地址: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邮 编:638000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6日
专家评审通过的2017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名单****************38.xls" target="_blank">http://www.gasjxw.gov.cn/upload/201612/06/****************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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