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换装中标结果
统一换装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土右旗城镇管理执法大队统一换装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652号 | |||||||||||
评审日期: | 2018年01月08日 | |||||||||||
公示日期: | 2018年01月09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提供所投产品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5)提供所供货物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文件中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要求声明函。(格式自拟)(6)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采购人名称: | 土默特右旗城镇管理执法大队 | |||||||||||
采购人地址: | 萨拉齐镇振华大街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永胜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项目负责人: | 任明燕 武林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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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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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宝林 徐新波 燕星 郭玉 苗园泽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城镇管理执法大队、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8年01月09日 |
标签: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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