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面改薄“设施设备添置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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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乙方:南城县龙人校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5]PTHS[GK]*******的2017"全面改薄“设施设备添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钢木床类钢木床类1733*******型号:LR-9Y规格:2000mm(长)×1000mm(宽)×1900mm(高)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我公司根据业主指定的地点现场免费安装、调试验收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质量保修期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肆佰陆拾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合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采购购人指定的项目学校(本包19个项目学校,含1所海岛学校);

4.3交付条件:现场交货,中标人就应按业主提供的产品分发清单, 运送到校,安装到位,质量要求必须相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要求进行供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验收标准: 验收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验收程序:在各项目校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由秀屿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区级验收。投标人中标后,若采购方必要时有权要求随机抽取产品送有关部门对材质、成分主要技术规格进行检测比对,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候选人独自承担,中标人若放弃对所提供产品的检测权项,视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若检测与招标要求不一致时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经区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85%,卖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交:(1)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采购合同正本一份;(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年后产品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需提供各项目学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跟踪反馈表)余款15%一次性付清。卖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交:(1)发票复印件;(2)采购合同复印件一份;(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提交合同总价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90天。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乙方:南城县龙人校具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福屿街628号住所:江西省南城县株良工业园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吴兴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兴旺
联系方法:136*****387
联系方法:138*****07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株良信用社
账号:账号:186*****50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面改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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