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一体化中标结果

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一体化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乙方:福建省大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30]ECY[GK]*******的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一体化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3********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经济开发区;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作业范围 ①、对开发区内的常山、梧园、溪墘、大水堀、双山、吉仔、海峰、新寮、下云9个村庄及主次干道进行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清扫保洁面积共*******.6平方米。 ②、对开发区内的东升、柘林、白竹、观阳、埔径5个村庄进行垃圾收集、清运。 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及村庄面积附表: 序号 路名 起点-途经-终点 长度(米) 道路宽度(米) 面积 (平方米) 保洁人员配置 (指导价) 1 ★国道324线 商贸区一号路-华盛路 1800 40 72000 12 3 ★商贸区一号路 国道-广场-自来水公司 445 24 10680 23 4 ★侨光路 广场-常华新村 1170 24 28080 5 ★商贸区三号路 国道-双山新村 725 24 17400 6 ★商贸区二号路 君悦花园-常山法庭新办公楼 355 12 4260 7 ★交战路 自来水-青少年校外中心-东南亚大酒店 2156 24 51744 8 ★常青路 电影院-常华新村 467 16 7472 9 ★华盛路 锦绣华庭-华星饲料 720 24 17280 10 ★侨兴路 计生局-大统-东旺-海之味 4139 24 99336 17 11 华祥路 国道-骏源-正霸 254 14 3556 1 12 华福路 华盛路-福利中心 300 12 3600 13 江滨中路 昌盛五金-污水处理厂 1308 16 20928 14 ★常山广场 中行对面 2250 2 15 ★常瑞路 中行-省道 450 8 3600 16 ★常丰横一路 国道-侨兴路 126 8 1008 17 ★常丰横二路 国道-侨兴路 150 12 1800 18 ★常丰横三路 国道-侨兴路 200 16 3200 19 ★常丰中路 常丰横一路-常盛路 220 12 2640 20 北横一号路 国道-寮后-黄坡村 1230 30 36900 3 21 北横二号路 国道-三角寮-恒颖软件 942 16 15072 22 ★北横三号路 海峰疏港路-下云路口 2760 24 66240 11 23 ★北纵一号路 盛世包装-长兴鸿 294 9 2646 4 24 ★北纵二号路 下云路口-北片中心小学-欣亿达 1271 16 20336 25 ★北纵六路 王品汽配-北横二路 343 9 3087 26 北横四路 黄坡村-欣亿达-源源成-30米大道 1177 8 9416 2 27 南纵四路 义大包装-山水文具 256 11 2816 28 南纵五路 茂源工艺品-欧圣-优立化工 1115 15 16725 29 南横一路 凯成橱柜-侨兴路 245 7.2 1764 30 ★南横二路 溪乾小学-国道 675 15 10125 2 31 南横三路 欧圣-国道-侨兴路 766 15 11490 3 32 南纵三路 方长宏-金恒晟 256 11 2816 33 富城景观大道 国道-东旺-小彩娃食品 670 24 16080 34 食品区纵二路 国道-东威-东好 622 24 14928 35 垃圾填埋场 狗头坡 鹏凤路 鹏凤北侧 260 16 4160 麒麟大道 交战路--公墓 850 7 5950 万佳路 万佳---国道 350 16 5600 东旺南路 东旺--景观大道 420 9 3780 村内道路 399570.6 13 总合计 29487 *******.6 93。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质量考评及奖罚 1、采购人成立环境卫生考评小组负责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将承包人的工作质量与承包经费挂钩。当月检查,当月考核: 1.1、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拨款。 1.2、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85分以上(不含90分)的给予扣罚月承包款的5%,85~80分(不含85)扣罚月承包款的10%,80~75分(不含80分)扣罚月承包款的15%,75~70分(不含75分)扣罚月承包款的20%,70分以下扣罚月承包款的25%,并收回承包人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竞标。 1.3、如受到市、县领导、监督部门和主管(管理)部门直接点名、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经查证确系承包人责任的,第一次扣罚月承包款的10%;第二次扣罚月承包款的20%;扣罚后的承包款作为当月考评基数。第三次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全部承包款。 2、承包人在配合采购人指令性或政策性的特殊要求期间,未按采购人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及要求的,或未较好地完成清洁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剩余80%作为当月考评基数。 3、 承包人如出现所属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或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或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骂侮辱的,以及未执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给予月承包经费10%-2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承包经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收回承包权。 4、 承包人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采购人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 5、 承包人如发现下列任一情况:未按要求保洁的;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大清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道路洗扫车未按要求进行道路机械清扫的;未按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住户、小区、单位、学校、企业、沿街(路)店铺、垃圾池(箱)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处理;未按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的;果皮箱、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化带、绿地和道路外侧;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采购人每次每处可处以500-2000元罚款。 6、承包人不服从采购人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采购人视情况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承包人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要求和规定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以及垃圾运输车运输途中发生滴、洒、漏的行为,采购人发现每次每辆可处以1000—5000元罚款;承包人未按要求优先聘用失地农民或被拆迁户的,采购人可责令其纠正,并每次处以1000—3000元罚款。 7、承包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终止本承包合同,应提前二个月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许可方可终止,否则按违反合同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承包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的所有竞标活动。 7.1、月综合考评70分以下; 7.2、承包年度(每一年)内被取消月考评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 7.3、承包人无故终止合同; 7.4、在迎接市、区级(含)以上检查、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7.5、出现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等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 7.6、承包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但未提前二个月告知采购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承包经费及重要事项说明: (一)承包期限:共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金额:三年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元),平均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元),折合每月为人民币叁拾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308333元),并以转账方式结算。 如遇道路改造、维修,无法进行日常大清扫的,由采购人核定范围和面积,按合同保洁单价的一定比例拨付承包费用,其中:施工工期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拨付;施工工期2—3个月(含)的,按60%拨付;施工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按30%拨付。 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以及合理利 润等。承包人须按《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雇请环卫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方面问题。失地农民或被拆迁户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人必须优先聘用。承包人所雇请的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相关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承包人应按《劳动法》和 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雇请人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下:承包人雇请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应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此外,承包人还须落实其他各项福利待遇: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共11天法定节日按3倍工资发放;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无法安排休息可按工资的两倍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每年5-9月发放,每年1000元;须安排每人一次在每年10月不低于200元的健康体检;承包人须为环卫工人办理不低于200元/年的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险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对于承包人所雇请的环卫工人社保应缴却未缴,或以不符合缴交条件为由,未对雇请的环卫工人办理社保的,一经核实,采购人将予以处罚,同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按中标价(按月分摊)付款。清扫保洁全面实施后至承包期结束按每月考评结果进行付款,即乙方在每个月5日前甲方提供相关票据领取承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承包款。注意:①本项目的垃圾如运至常山开发区填埋场进行处理的,每月的费用按垃圾运至东山县填埋场处理费的70%结算。投标人须对垃圾运至东山县垃圾填埋场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报价(即每月的垃圾运输费用)并书面承诺。。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承包期限:共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承包人隐瞒不报,及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临时接管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并终止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不办理或无法取得服务许可,导致承包人不能从事环卫作业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承包人未能保持原有资信等级,本合同即自动解除,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承包人将承包的标的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一体化项目承 包 合 同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采购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福建省大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美观,顺应公用事业采用市场化运作的趋势,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30]ECY[GK]*******的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一体化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到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作业范围 ①、对开发区内的常山、梧园、溪墘、大水堀、双山、吉仔、海峰、新寮、下云9个村庄及主次干道进行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清扫保洁面积共*******.6平方米。 ②、对开发区内的东升、柘林、白竹、观阳、埔径5个村庄进行垃圾收集、清运。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及村庄面积附表:序号 路名 起点-途经-终点 长度(米) 道路宽度(米) 面积(平方米) 保洁人员配置(指导价) 1 ★国道324线 商贸区一号路-华盛路 1800 40 72000 12 3 ★商贸区一号路 国道-广场-自来水公司 445 24 10680 23 4 ★侨光路 广场-常华新村 1170 24 28080 5 ★商贸区三号路 国道-双山新村 725 24 17400 6 ★商贸区二号路 君悦花园-常山法庭新办公楼 355 12 4260 7 ★交战路 自来水-青少年校外中心-东南亚大酒店 2156 24 51744 8 ★常青路 电影院-常华新村 467 16 7472 9 ★华盛路 锦绣华庭-华星饲料 720 24 17280 10 ★侨兴路 计生局-大统-东旺-海之味 4139 24 99336 17 11 华祥路 国道-骏源-正霸 254 14 3556 1 12 华福路 华盛路-福利中心 300 12 3600 13 江滨中路 昌盛五金-污水处理厂 1308 16 20928 14 ★常山广场 中行对面 2250 2 15 ★常瑞路 中行-省道 450 8 3600 16 ★常丰横一路 国道-侨兴路 126 8 1008 17 ★常丰横二路 国道-侨兴路 150 12 1800 18 ★常丰横三路 国道-侨兴路 200 16 3200 19 ★常丰中路 常丰横一路-常盛路 220 12 2640 20 北横一号路 国道-寮后-黄坡村 1230 30 36900 3 21 北横二号路 国道-三角寮-恒颖软件 942 16 15072 22 ★北横三号路 海峰疏港路-下云路口 2760 24 66240 11 23 ★北纵一号路 盛世包装-长兴鸿 294 9 2646 4 24 ★北纵二号路 下云路口-北片中心小学-欣亿达 1271 16 20336 25 ★北纵六路 王品汽配-北横二路 343 9 3087 26 北横四路 黄坡村-欣亿达-源源成-30米大道 1177 8 9416 2 27 南纵四路 义大包装-山水文具 256 11 2816 28 南纵五路 茂源工艺品-欧圣-优立化工 1115 15 16725 29 南横一路 凯成橱柜-侨兴路 245 7.2 1764 30 ★南横二路 溪乾小学-国道 675 15 10125 2 31 南横三路 欧圣-国道-侨兴路 766 15 11490 3 32 南纵三路 方长宏-金恒晟 256 11 2816 33 富城景观大道 国道-东旺-小彩娃食品 670 24 16080 34 食品区纵二路 国道-东威-东好 622 24 14928 35 垃圾填埋场 狗头坡 鹏凤路 鹏凤北侧 260 16 4160 麒麟大道 交战路--公墓 850 7 5950 万佳路 万佳---国道 350 16 5600 东旺南路 东旺--景观大道 420 9 3780 村内道路 399570.6 13 总合计 29487 *******.6 93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清扫人员每天早上在8:00之前完成大清扫;下午在14:00之前完成大清扫(夏令时15:00)。 2、白天保洁人员上班时间段为:早上08:00—12:00,下午14:00—18:00。  3、承包人配套的所有环卫设备在清扫和白天的保洁班次中均需上路作业。(二)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清扫保洁作业需按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作业规范,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2、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八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标准;责任范围内的绿地、绿化带,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纸盒及瓜果皮等“五无”标准。 3、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日常清扫、保洁人员清除清扫。 4、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5、清扫保洁所收集的垃圾应及时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点(垃圾池、箱),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 6、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 7、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8、沿途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村道口、道路交叉口纵深10米(人行道外非村保洁范围)等处道路两侧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或杂物以及道路外的卫生死角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并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点(垃圾池、箱)。 9、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不得使用自行改装车厢的后三轮自行车作为保洁车。 10、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 11、保持垃圾箱内外干净,周围⒈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沿途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应由专人清理,每天清运不少于两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点(垃圾池、箱)。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及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季节一星期一次,其它季节一个月两次,记录备查)。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维护并更换零配件。 12、如遇沙土、碎石、油污等滴洒漏突发事件,承包人应及时报告;有责任人的,承包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处理;无主事件或相关部门无法认定或协调的,承包人应及时主动处理完成。110联动事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位,并及时处理。(三)垃圾收集、清运质量要求 1、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必须在每天早上13:00之前,下午20:00之前完成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内的道路、街道、住户、沿街(路)店铺、垃圾池(箱)的(作业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并负责运输至东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随着实际项目运行而定,本项目垃圾填埋场需调整至常山开发区填埋场)。 2、质量要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作业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应当日清运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3、本次垃圾收集清运范围包括生活垃圾以及大件杂物垃圾。(四)人员、设备投入要求 1、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标准按规定配置人员,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 清扫保洁路段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全路面全日制的清扫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25人; ② 配备2名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压缩车驾驶员及2名随车装工人员; ③ 配备洗扫车驾驶员1名(B2证); ④ 配备洒水车驾驶员1名及随车人员1名; ⑤ 配备1名大件杂物垃圾车驾驶员1名及2名随车装工人员。以上人员需配备完整并定岗、定职、定责,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清扫保洁方案以及班次分配(路段、人员岗位设置情况)方案,需在本承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采购人报送。如遇节日、迎检、民俗、剪彩等大型活动,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全日制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设备和车辆等。如遇洗扫车维修期间,承包人应增加10名以上环卫工人,做好机动车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以上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承包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经采购人审核后配齐以下设备,严禁使用破旧、影响市容的垃圾清运车辆: ① 8000 kg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压缩车2辆。(其中一部由采购人提供,车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 大件杂物垃圾车1部。 ③ 5000 kg洗扫车1辆。 ④ 5000 kg洒水车1辆。(洒水车由采购方提供,车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⑤ 需购置全新的三轮保洁车及板车不少于125辆。 ⑥ 购置相应劳动工具以及采购人认为必须的设备。以上车辆需在醒目位置黏贴承包人公司的名称、标志、编号及反光警示标识等,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所有车辆应全天候待命,保持出车状态,随时接受采购人调派,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以上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承包人对以上所要求购置的设备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数量,否则采购人可视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配备和使用所有车辆(含机动车、保洁车),机动车辆必须要求有证行驶、有证驾驶,确保安全行驶,不得对外营运。承包人所聘用的环卫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由承包人负责,并记录在案。在承包期间内所发生的人员、车辆等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五)车辆配置和使用要求 1、道路洗扫车每月清扫开发区主要道路不少于22天、每次不少于5小时。 2、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车辆日常应保持内外整洁,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每天作业完成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内。三、承包经费及重要事项说明:(一)承包期限:共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二)承包金额:三年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元),平均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元),折合每月为人民币叁拾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308333元),并以转账方式结算。如遇道路改造、维修,无法进行日常大清扫的,由采购人核定范围和面积,按合同保洁单价的一定比例拨付承包费用,其中:施工工期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拨付;施工工期2—3个月(含)的,按60%拨付;施工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按30%拨付。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以及合理利 润等。承包人须按《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雇请环卫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方面问题。失地农民或被拆迁户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人必须优先聘用。承包人所雇请的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相关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承包人应按《劳动法》和 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雇请人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下:承包人雇请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应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此外,承包人还须落实其他各项福利待遇: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共11天法定节日按3倍工资发放;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无法安排休息可按工资的两倍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每年5-9月发放,每年1000元;须安排每人一次在每年10月不低于200元的健康体检;承包人须为环卫工人办理不低于200元/年的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险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对于承包人所雇请的环卫工人社保应缴却未缴,或以不符合缴交条件为由,未对雇请的环卫工人办理社保的,一经核实,采购人将予以处罚,同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三)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按中标价(按月分摊)付款。清扫保洁全面实施后至承包期结束按每月考评结果进行付款,即乙方在每个月5日前甲方提供相关票据领取承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承包款。注意:①本项目的垃圾如运至常山开发区填埋场进行处理的,每月的费用按垃圾运至东山县填埋场处理费的70%结算。投标人须对垃圾运至东山县垃圾填埋场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报价(即每月的垃圾运输费用)并书面承诺。四、承包人配合采购人工作的有关事项 1、突发事件如道路沙土污染台风等影响道路卫生的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清理,迅速恢复卫生。 2、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3、配合做好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 4、积极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五、违约责任 1、承包人隐瞒不报,及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临时接管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并终止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不办理或无法取得服务许可,导致承包人不能从事环卫作业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承包人未能保持原有资信等级,本合同即自动解除,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承包人将承包的标的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未尽事宜另行约定。六、质量考评及奖罚 1、采购人成立环境卫生考评小组负责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将承包人的工作质量与承包经费挂钩。当月检查,当月考核: 1.1、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拨款。 1.2、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85分以上(不含90分)的给予扣罚月承包款的5%,85~80分(不含85)扣罚月承包款的10%,80~75分(不含80分)扣罚月承包款的15%,75~70分(不含75分)扣罚月承包款的20%,70分以下扣罚月承包款的25%,并收回承包人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竞标。 1.3、如受到市、县领导、监督部门和主管(管理)部门直接点名、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经查证确系承包人责任的,第一次扣罚月承包款的10%;第二次扣罚月承包款的20%;扣罚后的承包款作为当月考评基数。第三次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全部承包款。 2、承包人在配合采购人指令性或政策性的特殊要求期间,未按采购人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及要求的,或未较好地完成清洁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剩余80%作为当月考评基数。 3、 承包人如出现所属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或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或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骂侮辱的,以及未执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给予月承包经费10%-2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承包经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收回承包权。 4、 承包人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采购人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 5、 承包人如发现下列任一情况:未按要求保洁的;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大清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道路洗扫车未按要求进行道路机械清扫的;未按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住户、小区、单位、学校、企业、沿街(路)店铺、垃圾池(箱)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处理;未按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的;果皮箱、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化带、绿地和道路外侧;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采购人每次每处可处以500-2000元罚款。 6、承包人不服从采购人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采购人视情况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承包人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要求和规定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以及垃圾运输车运输途中发生滴、洒、漏的行为,采购人发现每次每辆可处以1000—5000元罚款;承包人未按要求优先聘用失地农民或被拆迁户的,采购人可责令其纠正,并每次处以1000—3000元罚款。 7、承包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终止本承包合同,应提前二个月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许可方可终止,否则按违反合同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承包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的所有竞标活动。 7.1、月综合考评70分以下; 7.2、承包年度(每一年)内被取消月考评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 7.3、承包人无故终止合同; 7.4、在迎接市、区级(含)以上检查、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7.5、出现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等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 7.6、承包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但未提前二个月告知采购人。 七、商务条件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经济开发区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响应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支付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城管局备案壹份。 2.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再协商,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乙方:福建省大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常山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备注项目 质量(工作)标准 分值 大扫 晨间清扫工作在8:00前完成,午间清扫工作在14:00前完成(夏令时15:00) 1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扫的,每100m2扣0.5分 1、历次考评情况累计后取平均值,作为该单位该月晨扫质量考评得分。 2、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瓦砾;无果皮纸屑;无积泥、水、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无沙土。路面、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边角空地净;花台周围净;隔离护栏下、公交站台、安全岛及路沿净。 20 大扫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0.2分/处(路面以15m2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树穴垃圾0.1分/个,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0.5分/处,隔离护栏沙土未扫以10米为一处,扣0.2分/处 动态保洁 在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区域内的道路路面、空中、空地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纸屑、塑膜、瓜果皮核、烟蒂、茶叶渣、砖块沙石等各类明显杂物),树穴内无明显沙土和杂物。 22 在规定的作业考评时间内未完成垃圾废弃物清除的,扣0.2分/处(15平方米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树穴垃圾0.1分/个,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0.5分/处,隔离护栏沙土未扫以10米为一处,扣0.2分/处 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清洁,及时加盖、关门 8 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不洁,未加盖关门的,扣0.2分/辆扣0.2分/只 无明显积水、积泥 3 有明显积水(雨天除外)、积泥,扣0.2分/处 主次干道的人行道、隔离护栏下、公交站台、安全岛、步阶、墙根无明显杂草杂物 6 每发现一处扣0.2分(隔离护栏沙土未扫以10米为一处、杂草以道路长度3米为一处,人行道、公交站台、安全岛以15㎡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备注项目 质量(工作)标准 分值 机械配置和作业 扫路车未达到有效作业时长的(每天不少于6小时) 5 有效时间每少60分钟扣1分 1、历次考评情况累计后取平均值,作为该单位该月晨扫质量考评得分。 2、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各合同包招标文件要求实际作业车辆情况 5 未按规定配置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车扣1分;收集垃圾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在保洁车上的,扣0.5分/次 机械车辆车容不整洁的 2 每辆扣0.4分/次 工具配备 三轮保洁车、扫帚、畚斗等工具 3 应配工具缺少一种扣0.1分 工作制度落实 按业主招标要求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人数的100% 3 未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的,每少一人扣0.5分 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工作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保洁车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 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工人将垃圾扫入窨井的该项不得分;保洁车乱悬挂,发现一次不得分 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 3 发现未按规定穿着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 无发生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 4 有群众举报、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单位建有规范的工作(管理、考评)台帐资料 2 无台帐资料不得分,资料不规范扣2分 环卫工人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如若因超龄不能办理的,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等福利待遇。 2 未按规定落实的,扣2分,并根据未落实的人数按缴交额给予罚款 合同包项目经理未及时参加考评的,总分扣2分/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乙方:福建省大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海峰管理区三脚寮北横二路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泽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凤清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87*****63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账号:账号:****************0067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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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一体化 垃圾清运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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