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广场南楼908会议室和大礼堂视频及展示系统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火炬广场南楼908会议室和大礼堂视频及展示系统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厦门市华泰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22]ZDL[GK]*******的火炬广场南楼908会议室和大礼堂视频及展示系统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1:功能验收标准。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2 | 460000 | F80-Q7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 | 视频处理器 | 视频处理器 | 1 | 110000 | DB-VWC2-H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3 | IP与多媒体通信设备 | IP与多媒体通信设备 | 4 | 40000 | SID-X2N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4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2 | 20000 | LED显示系统V1.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5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2 | 20000 | 会议管理系统V1.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6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1 | 26000 | 定制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7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2 | 1120 | GPCM-B2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8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2 | 300000 | AL-FU75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9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2 | 7600 | 120寸16:1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0 | 视频处理器 | 视频处理器 | 1 | 48000 | HR668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1 | 其他网络控制设备 | 其他网络控制设备 | 2 | 26000 | CP3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2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1 | 40000 | GROUP55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3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2 | 20000 | HR-1223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4 | 其他音频设备 | 其他音频设备 | 2 | 54000 | CORE-110F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5 | 其他音频设备 | 其他音频设备 | 1 | 12000 | ssp7.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6 | 其他电缆电视分配系统设备 | 其他电缆电视分配系统设备 | 2 | 20000 | Q603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7 | 以太网交换机 | 以太网交换机 | 2 | 5200 | S5700-10P-PWR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8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2 | 2000 | 定制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19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46000 | 落地支架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0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34.87 | *******.60 | V2.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1 | 其他视频设备 | 其他视频设备 | 1 | 48000 | 专用小间距控制系统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2 | 小型计算机 | 小型计算机 | 1 | 4500 | M415-D003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3 | 其他电气设备 | 其他电气设备 | 1 | 5000 | 30KW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4 | 音视频矩阵 | 音视频矩阵 | 1 | 100000 | VS-1616DN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1 | 1-25 | 音视频播放设备 | 音视频播放设备 | 1 | 8776 | A1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2年原厂质保和2年的集成报修服务 |
合计: | *******.6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陆角(¥*******.6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完,按照本合同6.1.3施工进度计划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广场南楼908会议室和大礼堂;
4.3交付条件:所有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款包括了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系统设备材采购、采购保管、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服务费用、相关的税收(含增值税)、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凡漏报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货物验收:货物抵达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1.2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参照附件1《功能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1.3施工进度计划 任务项子任务栏主要设备/部件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908会议室环境准备拆除旧设备和线路2018/1/22018/1/10 线路敷设2018/1/22018/1/10 设备进场巴可激光投影仪2018/1/102018/1/18 屏幕2018/1/102018/1/18 线材等配件2018/1/102018/1/18 POLYCOM视频会议终端2018/1/102018/1/18 HANRUI摄像机2018/1/102018/1/18 CRESTRON集中控制系统2018/1/102018/1/18 多格式信号发送器2018/1/252018/1/25 网络音频处理器2018/1/102018/1/18 设备安装调试中控及音视频2018/1/202018/1/25 性能调优交付2018/1/252018/1/25 大礼堂环境准备拆除旧设备和线路2018/1/82018/1/10 线路敷设2018/1/32018/1/7 设备进场Appotronics激光投影仪2018/1/152018/1/23 透声幕布2018/1/152018/1/23 4K多格式矩阵切换器2018/1/252018/1/28 多格式信号发送器2018/1/252018/1/28 4K电影播放器2018/1/152018/1/20 多屏处理器2018/1/152018/1/20 专业绕声解码器2018/1/152018/1/25 网络音频处理器2018/1/152018/1/20 CRESTRON集中控制系统2018/1/152018/1/20 室内LED全彩显示屏2018/1/152018/1/31 设备安装调试LED、中控及音视频2018/1/152018/1/31 性能调优交付2018/1/312018/1/31。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分四次进行支付: 7.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7.2货物全部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同时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7.3本项目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在市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竣工决算审核结论书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决算价的97%. 7.4 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且确认项目无明显缺陷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叁年。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由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友好协商除外): 10.1 乙方逾期交付项目,乙方应负相应延误工期的责任,按合同总金额的0.01%/壹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扣减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货物正规合格产品,若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无法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除外)。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合同签订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 合同签订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 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厦门市华泰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2号203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洪清池 | |
委托代理人: | 151*****479*******"> | 委托代理人: | 151*****802*******">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8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 |
签订地点: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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