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建设预中标结果

延津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建设预中标结果

延津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四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延津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5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19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延津县泰安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28208.89元

拟任项目经理:冯修宪

建造师注册号:豫********68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7)0015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96259.08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鑫

建造师注册号:豫********900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767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95291.20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维兵

建造师注册号:豫********405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54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1月15日至1月1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延津县水利局招标办

联系方式:****-*******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0*****376

2018年1月15日

标签: 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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