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建房点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建房点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建房点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6日
(HNJS-2014)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联建点附属工程
发 包 人: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承 包 人:郴 州 罗 霄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郴州罗霄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联建点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
3.政府采购编号:GD********0005。
4.资金来源:政策性贷款。
5.工程内容:桂东县普乐镇文溪村瑶背组集中联建点附属工程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经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标准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仟伍佰元整(¥405500.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结算工程量。
五、项目经理:谭江洪。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7年11月8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湖南省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桂东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8C
地址: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湘赣路12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23500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9@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9011 2140 0068 0178 9012
标签: 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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