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林中学智慧课堂设备及服务采购政府中标结果
英林中学智慧课堂设备及服务采购政府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英林中学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YFCG[GK]*******-1的晋江市英林中学智慧课堂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1 | 687280 | ZHKT-C-V1等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 3年免费质保期 |
合计: | 6872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6872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龙北路东区106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满足合同规定需求后,甲方在15日内组建验收小组如期对项目进行验收。甲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签发《验收合格证明》等类似文件。 (3)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文档:部署说明文档、系统操作手册、系统概要设计书等。 (4)项目验收须以合同、招投标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5)本项目所投智慧课堂系统须支持智学网账号,保证学校教师随时调用考试数据进行课堂教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货款通过晋江市财政局国库中心支付; 7.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7.2.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 7.2.2税务发票原件(单位经办人签字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采购人公章)。 7.3付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 7.4中标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帐号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8.2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时无息全额退还。 8.3 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免费质保期满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出现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每逾期1日未支付费用,应按合同应付金额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积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0%。 10.3在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确保甲方智慧课堂教学需求,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乙方每逾期1日未确保甲方需求,应按合同应付金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积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0%。 10.4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为追索对甲方的债权及为行使解除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名誉损失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10.5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为追索对乙方的债权及为行使解除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名誉损失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培训乙方应无偿地给学校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应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日常设备维护、操作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的使用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特别在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过程中,也让受训人员直接参与,以便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 14.2 技术资料 -----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 -----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 -----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14.3 设备质量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14.4 售后服务 a.本次采购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6个月(国家、厂家或采购文件对货物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无条件确保货物的正常运行。 b.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货物故障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应负责使用替代货物或配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c.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终生的维修服务,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检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货物故障地点排除故障,且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d.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8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晋江市英林中学 | 乙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英龙北路东区106号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移动通信大厦 |
单位负责人: | 陈昌卫 | 单位负责人: | 吴扬帆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1*****587(工作时间) | 联系方法: | 159*****299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晋江市支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140*****090******** | 账号: | ****************1699 |
签订地点:晋江市英林中学
标签: 智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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