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钢琴中标结果

教学钢琴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GK]*******的教学钢琴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仓山校区教学钢琴仓山校区教学钢琴1638600YA118EX UP118M+合同签订15日内保修三年
合计:638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638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4.3交付条件: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货物是原厂原包装,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品技术说明书或操作手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等。 5.1教师用琴雅马哈YA118EX,数量22台,单价:26300元,总价:578600元,参数要求: 琴键数:88键,颜色:黑色亮光、镜面涂装,尺寸:≥152cm*118cm*61cm,击弦机材料:铝合金材质总档、运动部件材质以实木为主,键盘:云杉实木制作、键体木材部分不能涂油漆、键皮与木材部分无痕粘接,白键面:丙烯酸树脂,黑键面:酚醛树脂,音板:云杉木单层实木音板,弦槌:羊毛毡冷压工艺制作、弦槌木芯采用硬枫木,弦轴板:多层坚硬色木交错拼接而成,使用防潮密封胶粘合,键盘盖:带双侧内置缓降器,上门板:整板设计,无开孔,琴弦:高级抛光琴弦、音色纯净音准稳定,表面无镀铬涂层,码桥:纯实木制作,不含合板材料、以粘接方式固定在音板上,正面不可用螺丝固定,踏板材料:实心纯铜制作,踏板连杆:金属连杆方式机械传动,铸铁板:使用真空铸造铸铁板,制造方式:整琴及重要零部件由品牌原厂研发并生产。 5.2学生用琴珠江UP118M+,数量6台,单价10000元,总价:60000元,参数要求:琴键数:88键,颜色:黑色亮光、镜面涂装,尺寸:≥148cm*118cm*59cm,铁板:采用传统砂铸铁板工艺,铁板高度1090mm(±2mm以内)。弦槌:纯羊毛毡制造。击弦机用皮革:采用人造皮。琴弦:采用镀锡防锈钢线,1#弦长≥1180。击弦机木制件:采用枫木板材;击弦机击弦行程≤46mm。音板:采用加强型实木音板,以白松实木音板为板芯,通过增加上下两层云杉实木木皮加强音板的表层抗拉张力,使音板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稳定的状态,不会变形和开裂。弦码:采用色木多层板制作。中盘:实木制作,无金属结构。弦轴板:由≥17层坚硬的色木交错拼接而成,弦轴扭力测定8-13N·m。键盘:键子木芯采用白松实木,哑光防滑黑键键顶。音头纽:采用ABS材质制作,不容易变形。外壳涂饰: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漆面光亮平整。背柱:实木背柱,背柱截面尺寸:中枋截面尺寸≥80*70mm,两侧背柱尺寸≥77*70mm.琴键负荷:下降负荷:0.53-0.66N;回升负荷0.19-0.31N白键下沉深度:9.7-10.7mm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全部货物经招标人抽检,招标人将派员将货物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签收 (2)招标人在验收中如货物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3)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4)如发现交付的货物质量、面料及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招标人有权将货物送至法定检验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检测报告及证书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在合同履行各个阶段所发生的索赔协商期内,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中止。 (5)中标人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第一期: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10%;第二期: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合同总额的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款85%;第三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款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20 %。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36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1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8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4.2安装与调试 1)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装调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组织,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2)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3验收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2)验收程序和方法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3) 中标人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和环保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 4)验收与最终验收 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人承担。投标货物所使用的材质及成品等须达到国家有关家具环保标准;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及释放量必须低于国家有关家具环保标准值。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有可能组织环保、质监或专业检测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环保检验(抽样或批量送检),若达不到环保标准值,则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产品,若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货物产品( 甲醛、苯等有害物的含量及释放量经过专门检验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验收过程中可能对货物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有,附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清单,该报价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4.4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对教师用琴免费质保期叁年,免费调律贰次。对学生用琴免费质保期叁年。壹次免费调律。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方负责包修、包换。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方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中标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在福州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 3)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间,本次采购的货物发生故障,所有产品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进行免费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48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各投标人也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乙方: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中路56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原萍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14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琴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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