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ZB20171116:云南省官渡监狱罪犯物资配送电瓶车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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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委托云南聚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官渡监狱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照招标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JMZB********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产地厂家和数量、单价、总价:
二、产品技术参数、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产品技术参数 ********1">【封闭巡逻车】8人座(EG6088KF)72V参数及配置
(二)、质量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上述产品技术参数为准。 (三)、改装制作、调试要求 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改装制作应符合市场考察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免费负责改装后电动车辆的检测调试、使用培训及维护保养。 三、合同总价(大写):贰拾伍万陆仟元整(人民币 元) 小写:¥256,000.00元(人民币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检测调试、使用培训费用(含免费赠送的易损件及修理工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 2、负责提供产品置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 5、按约定的方式、时间支付乙方货款。 6、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提供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的调试检测和使用培训场所。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2、保证甲方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商务投标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负责所销售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的运输、调试、检测使用和维护培训。 5、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的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的质量,车型、电控系统、车身配置、底盘、技术参数与合同中配置表相符,如乙方提供的电动车辆不符合合同中所列配置表的要求,乙方不得制作、安装、运输到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使用要求和有关设计资料进行制作安装,保证安装科学、合理、安全、稳固。 7、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装返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运输途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参与甲方共同进行产品的验收。 五、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检测调试、培训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六、验收标准及验收 (一)、安装、调试、检测好的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由甲乙双方现场验收,验收的标准按照合同条款中配置表及双方商定的标准。 (二)到货地点和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制作安装完毕的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云南省官渡监狱。乙方按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向甲方交付车辆的相关资料及配备用件、工具等。交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初验,试运行一段时间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和乙方一起对车辆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进行最后验收。 (三)、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的验收结论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七、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 (一)、保修期内,乙方对封闭巡逻车、电动载货车提供免费上门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内,若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予以更换同型号电动车。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二)、乙方在电动车安装调试、检测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前,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实地操作、讲解电动车的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常识,确保甲方正确、安全地驾驶车辆。 (三)、甲方在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质量服务和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400-050-0871;138*****416 联系人:邹朝 八、合同价款结算 (一)合同生效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采购人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二)价款的结算 收到车辆后,若性能满足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甲方在三个月内支付乙方合同价的95%(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243,200.00元),自最后验收合格之日起,合同价的5%(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12,80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车辆运行正常,售后服务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甲方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价款不存在利息及其它费用。 九、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与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和完成安装调试、检测,或者安装检测、调试与合同要求不符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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