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山校区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五马山校区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乙方:福清市保安服务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JX[GK]*******的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五马山校区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五马山校区保安服务 | 五马山校区保安服务 | 1 | *******.79 | 保安服务 | 2018-2020年 | 为福建师大福清分校五马山校区提供安保服务 |
合计: | *******.79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柒角玖分(¥*******.79)。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龙江校园新村1号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月支付,每个月中标人需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采购人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内容 5.1.1本项目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五马山校区安保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018-2020年,安保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执勤范围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五马山校区,主要包括校园斜坡、连接路、北门、向高园学生宿舍、则徐园学生宿舍五个门岗和一个机动岗(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共6个岗位。全天24小时执勤,三班倒。负责校园安全和维护,包括治安、保卫、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破坏、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等工作,协助学校处理发生在校园的突发性事件,防范和制止损害校方安全的行为和事件发生,维护校园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并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新生报道、毕业生离校、学校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以及配合好学校消防管理、培训、演练等工作。 5.2安保管理范围 5.2.1本项目提供的保安队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并保持队伍稳定,最短工作时间不能少于半年。 5.2.2本项目所派的保安人员必须恪守职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保安人员要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仪表仪容整洁,当值时间必须身穿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服从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5.2.3本项目要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除学校教职工、学生、教职工家属之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应进行登记并与校内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对方确认之后方可允许其进校。对于离开校园的社会人员应办理离校登记,对于其携带的行李等应进行检查,由确认其可离校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校。 5.2.4本项目保安人员有责任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以及大声喧哗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有责任报告校保卫部门或110处理有关事情。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侯客及其它任何车辆无故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 5.2.5晚上11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对于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包括学生)应加以制止。特别在临近学生毕业期间,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5.2.6除校车、教职员工车辆和学生车辆外,保安人员应禁止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内,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如学生家长车辆)需验证做好车牌登记后,方可进校。 5.2.7凡携带公物出校门的车辆、人员、须持有关部门证明或批条,保安人员应检查后放行,否则有权扣留并向保卫部门报告,私人物品凭本人的有效证件或有关证明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5.2.8根据学校的消防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乙方要把消防工作做为校区安保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来抓,并制定一系列的消防管理方法和措施,制订落实学校重要部位的防火措施和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对校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消防系统100%处于正常待投入使用的状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5.2.9因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需要,学校执行特别临时管理制度。在执行勤务时,本项目保安人员应坚守原则、态度诚恳、文明执法,严禁与校内外人员发生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的,应追究保安人员责任。 5.3保安队员任职条件 5.3.1保安队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筛选,保证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保安员任职基本条件:年龄25-45岁;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具有安防工作经验。 5.3.2保安队员需形象良好,政治面貌清白,退伍军人优先,经政审无劣迹,无犯罪前科,必须经培训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5.3.3保安员中需配置至少两名的专职消防员,需持有相应的建(构)筑物消防职业资格 证书,专职消防员能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器材使用,具备处置各类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事故的能力。 5.4质量标准和服务要求 5.4.1质量目标要求:①依托行业标准,根据甲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②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③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 5.4.2服务要求:①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②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③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④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生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⑤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5.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5.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的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并向乙方提供住宿。房租、水电费价格参照甲方临时工入住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按月统一到甲方财务处缴纳。(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3)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时,甲方可视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 5.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尊重并服务甲方管理。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保安队队长,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2)乙方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3)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保安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甲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4)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5)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考核,提高员工素质。(6)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其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从为保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7)乙方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8)乙方人员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10)乙方保安队负责人上班时间在学校负责管理,不在学校负责管理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每天处罚人民币200元,违约金从乙方项目款中扣除。(11)安防人员必须全部住校(安防人员宿舍由甲方人员提供),并向甲方支付房租、水电费用。房租、水电费价格参照甲方临时工入住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按月统一到甲方财务处缴纳。 5.6人员数量:队长1名 副队长2名 标兵5名 成员18名 总人员26名 5.7考核办法: 5.7.1甲方每月月初对上个月份的保安服务质量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安防服务质量总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乙方可领取上个月份全部合同金额。假如安防服务质量总分在70分以下,乙方领取上个月份95%合同金额,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自书面整改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五日以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自甲方再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一周以内,乙方仍然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发出合同中止通知书,并且乙方按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付款给甲方。自甲方发出合同中止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可选择其他公司接替乙方工作,乙方配合进行移交工作;在70分—90分之间,乙方可领取上个月份全部合同金额;在90分—95分之间,甲方将给予乙方500元奖励;在95分以上,甲方将给予乙方1000元奖励。甲方给予的奖励金额必须作为甲方保安队伍的奖励金,而不能作其他用途。。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 验收期次说明:根据标书要求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支付期次:合同款项分三年支付,一年度为一期次。 7.2支付期次说明:支付期次:1 支付比例(%):32.4% 支付期次说明:每年按月平均支付,每个月中标人需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采购人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支付期次:2 支付比例(%):33.3% 支付期次说明:每年按月平均支付,每个月中标人需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采购人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支付期次:3 支付比例(%):34.3% 支付期次说明:每年按月平均支付,每个月中标人需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采购人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 1 月 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甲方延迟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每延迟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10.3甲方若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将现金存入银行,以及有价证券、商业资料等和其他难以确定的物品不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赔偿; 10.4乙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6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将合同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10.7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所聘保安员总人数三个月的保安服务费,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含可得利益损益),还要再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发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福建省政府甲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由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乙方: | 福清市保安服务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清市龙江校园新村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清市元洪路公安科技大楼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何希亮 |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薛清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917 |
开户银行: | 福建福清市工商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
账号: | 140*****090******** | 账号: | ********1356 |
签订地点:福建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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