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专业实训设备及教学系统中标结果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专业实训设备及教学系统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乙方:广东京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LQ[GK]*******的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专业实训设备及教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2 | 2-1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专业教学系统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专业教学系统 | 1 | 233000 | 含30个用户、Thinkserver TS560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 |
合计: | 23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叁仟元整(¥23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4.3交付条件: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来源地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1 《电梯结构与原理》(核心产品) 含30个用户 中国 100000 1 100000 2 《电梯维保》(核心产品) 含30个用户 中国 123000 1 123000 3 系统用服务器 THINKSERVER TS560 中国 10000 1 10000 合计 233000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实行现场验收,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乙方及甲方人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的性能,精度等进行核实。(2)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3)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4)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到货安装、调试、集成并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全额发票后,甲方支付100%合同款,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设备验收之日起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如有违约,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现场售后维护服务,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安装和调试 14.1.1乙方应充分考虑货物的使用性,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甲方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行。 14.1.2乙方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在投标中详细列明所需各项费用。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14.1.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应协调配合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且直至验收合格,运行正常。 14.1.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货物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14.1.5验收前,中标供应商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用户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4.1.6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培训 14.2.1 乙方负责对招标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直至甲方能完全操作。 14.2.2 凡采购项目需要培训的应为安装现场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14.3验收要求 14.3.1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实行现场验收,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乙方及甲方人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的性能,精度等进行核实。 14.3.2验收程序和方法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乙方提供自检记录。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甲方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设备安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须计入投标价中。乙方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入投标总价内。 14.4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要求 14.4.1乙方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14.4.2所投货物质保期要求为经整个合同包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其中系统软件提供为期三年的现场售后维护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人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 14.4.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14.4.4乙方承诺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有责任在系统使用地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 14.4.5如遇乙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乙方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4.4.6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保证售后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 乙方: | 广东京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 住所: |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5*****025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东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4 312 1010 4000 9937 |
签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