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招文第(2017)-60号: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项目合同
鼎招文第(2017)-60号: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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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项目 合同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 2018年1月 甲方: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项目服务承担单位):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内容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面向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的空间信息应用服务为目标,为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市智慧城管服务指挥中心)、各相关县区提供除主建成区以外的昆明市西山区郊区,以及滇池水面、西山区以外的滇池沿岸外延2公里区域内非主建成区范围(总面积约1112平方公里)生态环境保护空间信息应用服务;昆明市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建成区域内、滇中新区范围(总面积920平方公里)城市综合管理空间信息应用服务,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领导决策、研判预警、指挥调度、综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应用规范:按照国标和行标等相关标准制定本项目中数据生产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约束规范的标准规范,编制遥感影像数据生产规范、矢量数据生产规范、监测指标与解译标志体系、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数据要素分类代码、数据文件结构设计、关系数据结构设计、元数据标准、应用接口标准等。 2.数据服务:本项目遥感影像数据来源以北京二号卫星星座(全色空间分辨率0.8米,多光谱空间分辨率4米)为主,pleiades卫星(全色空间分辨率0.5米,多光谱空间分辨率2米)等高分辨率卫星为辅,定期获取覆盖昆明市重点区域的影像数据,针对高分遥感影像进行数据预处理加工(数据预处理加工包括:数据的正射纠正、配准、融合、调色、镶嵌、裁切、切片入库等处理),为信息服务数据提取提供基础,并通过应用服务软件系统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服务。 3.信息服务:本项目基于北京二号星座卫星和pleiades卫星等高分辨卫星数据,通过信息分析提取,获取除主建成区以外的西山区郊区,滇池水面,西山区以外的滇池沿岸外延2公里区域内非主建成区范围内地表生态资源要素全覆盖信息,并开展指定区域的林区裸露土地监管、矿区监管、滇池周边管护监测、河道及岸线侵占监管、地表水资源监管等专题监测;获取昆明市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建成区域内和滇中新区地表资源要素全覆盖信息,并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新增建筑工地核查、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监管、新增建筑监管、城市绿地监管和城中村改造监管等专题监测,通过应用服务软件系统进行展示分析,为昆明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撑。 服务包括:地表生态资源全覆盖信息、林区内裸露土地监管、滇池周边管护监测、河岸及岸线侵占监管、地表水资源监管、矿区监管、主建成区地表资源要素全覆盖信息、滇中新区地表资源要素全覆盖信息、主建成区新增建设用地核查、主建成区新增建筑工地监测、主建成区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监管、主建成区违法违规建筑监测、主建成区建筑施裸地监管、主建成区城市绿地监管、主建成区城中村改造监管、滇中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滇中新区新增建筑工地监测、滇中新区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监管、滇中新区违法违规建筑监测、滇中新区建筑施工裸地监管、滇中新区城市绿地监管、滇中新校区城中村改造监管等。 4.应用服务:软件平台开发包括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和接口服务: 1(1)在成熟的城市管理空间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的针对昆明市具体监测服务应用的应用系统软件,包括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空间信息系统(包括信息导航门户、遥感影像服务、地表资源服务、动态监测服务、领导关注、综合管理服务、应急管理、地图工具组件、支撑功能组件、系统维护管理、数据自动接收等模块)、应用系统运行环境服务,昆明市智慧城管服务指挥中心可以通过应用系统软件,将项目中数据服务和信息服务的成果提供给各级各政府部门,为各部门开展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供数据依据。 (2)接口服务,主要是开发接口实现城市管理空间信息系统与智慧城管综合运行系统之间数据交互,以及通过读取昆明市已有的数字视频图像系统的视频数据接口,实现对接市内视频摄像头数据,实现昆明市视频摄像头分布展示及实时监控视频图像查看。 详细服务内容见附件:服务清单。 第二条 项目验收 2.1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投标时的承诺约定后,以书面申请方式提交项目监理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乙方通过项目监理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项目监理方提交的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组织专家组,对数据成果及系统进行一次性验收。 2.2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定制开发模块源代码(应编制成完整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方可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应将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方可移交)、同时甲、乙、监理三方签字盖章的《竣工资料移交清单》和《软件源代码移交确认书》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成果交付期及交付方式 3.1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完成服务规定工作内容后终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成果内容。 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以系统更新和线下拷贝的方式交付监测服务成果和技术资料,乙方确保应用服务运行正常,数据服务和信息服务全面、准确。 3.3 甲方应按按合同约定接收监测服务成果和技术资料后应确认并签署交付清单。 第四条 服务费(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4.1 根据招标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438,000元,大写:叁佰肆拾叁万捌仟元整。服务费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除前述款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2 甲方将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1,031,4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壹仟肆佰元整); 2、乙方自收到首付款10日内,向甲方专用账户上存入合同总金额的5%,即:¥171,900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玖佰元整)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以从本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3、在乙方按实施进度完成全部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通过项目成果交付验收后的6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余款,即:¥2,406,600元(大写:贰佰肆拾万零陆仟陆佰元整); 4、服务到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完整文档和数据,经甲方确认签字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退回履约保证金。 5、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上述款项按合同约定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甲方予以支付。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开户行名称: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 乙方账户名称: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4.3 乙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乙方的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有关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 5.2 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对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4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予以保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5 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投标文件约定;如因乙方提供服务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料负有保管及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其他方,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原件交还甲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6.3 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依据合同对其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并应及时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要求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或调整,使服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6.4 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 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本项目的数据、系统、文档,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7.2 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数据和资料,甲方拥有其产权、所有权、使用权。乙方对甲方提供或生产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文档、空间信息系统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成果中,其中涉及军事等方面保密信息的由乙方负责做技术处理,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数据安全。 7.4 乙方按照有关测绘档案存档规定妥善保存本项目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 7.5 甲乙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文件资料、技术诀窍、业务数据、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无论上述秘密以何种形式载于何种载体。 7.6 甲乙双方保证上述商业秘密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范围内知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7 甲乙双方仅能将上述商业秘密用于与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7.8 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一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将从对方收到的含有上述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或资料归还给对方,或者以合同认可的方式予以销毁。 7.9 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10年内以及前述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前,商业秘密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7.10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按时交付甲方使用;如果天气不好,有云或者雾霾,将非常不利于高质量影像的采集,在数据获取困难及其它特殊情况下,造成成果提交时间延迟,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及即将采取的补救措施。在此情况下,不属于乙方逾期违约。 8.3 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服务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收取乙方违约金。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将全部系统资料、技术档案、运行情况报告移交甲方,并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配合甲方做好维护交接工作,甲方有权追回从合同实际终止日至合同期满日期间乙方未履行部分的已收服务费用,并有权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合同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0.1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商书面签署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招标、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的承诺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拾份,甲方陆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 乙方(盖章):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 附件: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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