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职专机械、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武平职专机械、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4]F[GK]*******-1的武平职专机械、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工程机械 | 其他工程机械 | 1 | 998800 | CAK4085等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 提供免费保修一年,详见招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 |
合计: | 998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998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环城东路上瑶前5号;
4.3交付条件:详见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货物名称: 数控车床 规格: CAK4085数量: 1台单价:148000 总价:1480005.2货物名称: 数控车床 规格: CAK5085 数量:1台单价:188000总价:1880005.3货物名称: 普通车床规格: CA6140A/1000数量:2台 单价:60600总价:1212005.4货物名称: 普通车床 规格: CY6140/1000 数量:2台单价:56000 总价:1120005.5货物名称: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技能实训考核装置规格: XK-LYJN4数量: 3台 单价:135800总价:4074005.6货物名称: 2025HR教学云平台 规格: V1.0.0 数量: 1套 单价:10000 总价:100005.7货物名称: 立式砂轮机规格: M3025 数量: 1台单价:1700总价:1700 5.8货物名称:活塞式空压机规格:LB150320数量:1台单价:10500 总价:105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6.1.2乙方安装调试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即¥299640.00元)作为备料款。7.1.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599280.00元)的货物价款。 7.1.3乙方要求支付货款60%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 %的正式发票。b.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c.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7.1.4余下货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且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即:¥49940.00元。8.2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中标金额的5%缴交履约保证金;8.3缴交银行及帐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10******* 8.4凭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7天内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本合同。
10、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完成后乙方将免费提供1年的原厂保修期。14.2在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并在23小时内做出响应解决方案。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5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14.3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动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武平县平川镇环城东路上瑶前5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第十层中段北侧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健津 | |
委托代理人: | 151*****926*******"> | 委托代理人: | 151*****034*******"> 黄奎章 |
联系方法: | 135*****698 | 联系方法: | 152*****93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厦门机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770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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