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二标段中标结果

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二标段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店招牌匾二标段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668号
评审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公示日期:2018年01月24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符合本次招标产品经营范围的投标供应商;(4)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6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项目负责人:何玉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01月10日2,275,398.00包头市汇昌广告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万郡大都城7-303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苏文涛 蒿志程 刘伟 曹巧兰 宝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牌匾 店招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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