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中标结果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交通(公开)0060号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对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综合得分: 环境监理及监测合同包:
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包: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及个人业绩: 环境监理及监测合同包:
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包: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 环境监理及监测合同包:
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包:
四、其他: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招 标 人:S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电 话:****-******* 2018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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