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示
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7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2274 | ||||||
招标人 |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一部一处吴杰航 | |||||
评标结果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93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业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 招标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7]11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主城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4.4亿元,在公安网、专网、互联网分别建设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智能交通集成管控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3个平台;改扩建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视频监控、交通违法监测、交通事件检测、交通流信息采集、交通诱导、通信系统、等7个基础应用系统,同时配套建设交巡警总队数据中心、内环快速路支队监控分中心及重点大队指挥室、系统安全保护、卡口、交通组织与路口优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内容。其中外场设备包括建设交通流信息采集设备200套、交通视频监控设备160套、交通事件监测管理设备160套、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设备660套、LED交通诱导屏160套;改造老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560套;具体数量以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3计划周期: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之日至工程决算完毕。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设计和施工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报送造价咨询方案,方案重点分析本项目的造价控制节点和重点,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相关的流程表格供招标人优化工程管理手册约定的相关流程;
(2)参与勘察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检查和复核施工图设计单位的踏勘成果,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造价优化方案,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复核施工图预算是否在限额设计的控制范围内,并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以及提供算量底稿,提出施工招标的标段划分建议;
(3)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招标准备阶段参与对清单和限价的编制及审核工作的质量控制;
(4)参与与项目相关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拟定及谈判,参与流程及会签;
(5)开标后的清标工作,对比招标限价和投标报价,列出对比分析表;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经济指标,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零号台账,交予招标人;
(6)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对待签合同中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
(7)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对设计交底导致造价变化进行测算、分析,形成书面文件。
2.4.2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对设计新增、变更的经济论证,并就设计新增、变更的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形成书面意见,新增、变更项目成立后审核造价形成书面意见,变更类项目的审核,需做变更前、后的造价对比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及设备等核价,材料、设备核价的依据应不少于三家(同档次),且提供厂家或经销商等的联系方式,整理成书面文件交予招标人;
(2)审核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收到施工方送审资料后第一时间给出审核意见,进度资料签字盖章与审核同时进行;审核工程进度款及支付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工程进度款资料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若有)、全过程造价单位、招标人签章后送业主审核;
(3)中标人参与现场收方签证,对重要部位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巡查、拍照、记录,收集咨询相关资料存档,以备业主及招标人检查;
(4)协调处理承包人与业主的索赔与反索赔,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工程相关的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的审核,并提出相关依据和意见;
(6)参与工程工期、费用等审核和会签;
(7)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过程咨询以及业主及招标人交予的其他和工程相关任务。
2.4.3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1)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结算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发包人审核,出具真实、合法的结算审核报告;
(2)配合业主、发包人进行工程结、决算审计,配合业主、发包人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检查、审计,配合业主、发包人接受国家审计。
2.4.4本工程招投标文件约定其他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
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资料、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qggz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8年1 月18日10时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2~9楼)具体房间号见当天指示牌安排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与“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清单及限价审核服务”同时招标,各投标单位对上述2个项目均可以投标。但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
招标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天王星17F
邮编:401147
联系人:胡先生、李先生
电话:***-********、86867345
传真:***-********
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2001室
联系人:吴杰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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