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智能管控平台中标结果

交警大队智能管控平台中标结果


歙县交警大队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 SXCG********-2)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歙县交警大队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

1项

名称: 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黄山市歙县旅游公路旁

联系方式: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屯溪区湖边路2号(市建设集团7楼)

联系方式: ****-*******

名称: 宜兴市天际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运河路220号

376050元

1、名称:智能综合管控平台

品牌: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DSS-T8100

S2-B1

数量:1台

单价:68500元。

2、名称:数据库服务器

品牌:山东浪潮

规格型号:NF 5270M4

数量:1台

单价:35500元

余长征

胡浩

鲍芳

张永强

徐安国

项目服务要求

1、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维护人员须定期对机房进行巡查签到,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及时排除。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完成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部现有设备接入平台工作,实现清单内全部平台功能。

3、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宜兴市“3.20”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合同名称:宜兴市公安局技防城一期整体升级改造服务项目(电子警察系统)

其他

1、开标时间:2018年1月26日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29日。

3、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

4、监管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控平台 智能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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