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日期: | 2009年04月03日 |
公示日期: | 2009年04月08日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合法资格、有能力生产或经营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询价文件规定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法人或组织,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3、报价人必须为所报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报价必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财政大楼附楼201号(常平第一小学对面) |
项目负责人: | 尹先生 |
联系电话: | ****-********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A | 常平镇政府空调设备项目 | 2009年04月03日 | 195505.0 | 东莞市利华贸易有限公司 |
附件: | 结果公示CP2009HWXJ02.doc |
注:采购结果预公示期为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