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中标结果
2018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中标结果
休宁县文广新局2018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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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评标专家名单 | |
休宁县文广新局2018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项目 | 2018年2月~2018年11月 | 名称:休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休宁县政府大楼3楼 联系方式:****-******* |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屯溪区颐和观邸7幢1604室 联系方式:138*****717 | 名称:包一: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 包二: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 包三:黄山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包四:黄山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包五:黄山市徽胜黄梅戏剧有限公司 包六:黄山市徽胜黄梅戏剧有限公司 | 包一:115000.00元 包二:107900.00元 包三:105000.00元 包四:105400.00 包五:103400.00元 包六:120200.00元 | 徐芳 刘卫萍 钱礼平 | |
项目服务要求 | 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包一、包二:1、合同名称:裕安区2017年“送戏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演出活动项目(二标段); 2、合同名称:2017年安庆市文化下基层“四进”活动文艺演出服务采购项目(二)(第二包); 3、合同名称:休宁县2016年度农村文艺演出活动新增场次服务; 4、合同名称:参加第六届中国农民歌会展演; 5、合同名称:第四届安徽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戏大家看; 6、合同名称:2017年全省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 7、合同名称:2016年全省中青年戏曲演员才艺展演。 包三、包四: 1、合同名称:2016年省文化厅黄梅音乐剧《曙光曲》; 2、合同名称:2016年省文化厅歌曲《雕刻徽州》; 3、合同名称:2016年省文化厅双人舞《挑山》; 4、合同名称:2016年省文化厅三人舞《绣》; 5、合同名称:屯溪区2016年农村文艺演出活动(二次)第一包; 6、合同名称:徽州区2017年农村文艺演出活动服务; 7、合同名称:休宁县2017年农村文艺演出活动服务。 包五、包六: 1、合同名称:2017年安徽省优秀现代小戏; 2、合同名称:休宁县2016年送戏进万村农村文艺演出(五包); 3、合同名称:旌德县2016年“送戏进万村”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4、合同名称:祁门县2017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 | ||||||
其他 | 1、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6日。 3、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 4、监管电话:****-*******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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