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大学

乙方: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YZB[GK]*******的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2********.50保安2年2年
合计:********.5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零肆仟伍佰贰拾玖元伍角(¥********.5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 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州大学日常安保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保安人员考勤(1)上、下班未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50元;迟到、早退10-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一小时内为旷工半天;迟到一小时以上为全天旷工,旷工半天扣150元、一天扣200元,并扣旷工期间的双工资,对当班人员在未办好交接手续就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2)不按规定上岗、上岗后串岗、脱岗的一次,扣200元,连续二次以上该行为作辞退处理。(3)三次或三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4)未经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或上连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罚100元。(5)未按交接班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差错或学校财物损失的发现1次扣罚50元,发现2次的扣罚100元,发现3次或价值达2000元以上的作辞退处理。6.1.2.执勤(1)上岗后,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看书报,不与外来人员闲谈、玩耍,不会亲友,娱乐与人谈笑打闹、违者每次每项扣罚50元。(2)上岗打瞌睡、吃食物、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听收音机、相互串岗者,每次每项扣罚50元,上岗后睡觉者扣罚100元。(3)执勤中按岗位要求需要站立的,必须站立服务,违者的扣罚50元。(4)在执勤中应文明纠正违章,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罚50元。(5)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质的,每次每项扣罚100元。(6)执勤记录应认真,如实填写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扣罚50元。(7)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罚100元。(8)做好岗位和寝室的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违反者每次扣罚50元。(9)巡逻检查时遗漏检查项目的每次扣罚50元,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报告、整改、排除的每次扣罚100元,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报告、整改、排除的每次扣罚300元。导致安全事故的应支付当月服务费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10)在执勤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口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罚50元;车辆进入禁行区的每车次扣罚50元,因此而损毁地砖、井盖等公共设施如无法追究责任的由保安公司赔偿损失。(11)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查验制度,致使手续不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学校,每次扣罚50元以上。(12)在执勤中以及当班时发生案件、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或谎报情况,弄虚作假欺骗学校相关部门的每次扣罚100元以上。6.1.3.仪表卫生(1)保安人员着装必须整齐、干净,帽、帽徽、肩章、领章、臂章、领带、武装带和上岗证等佩带整齐,违反者每次每项扣罚50元。(2)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外,违反者每次扣罚50元。(3)上岗执勤必须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态度严谨,不得制服便裤混穿,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中,搭肩挽臂,执勤中不准吃零食、嬉笑打闹,违者每次扣罚50元。(4)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罚50元。(5)认真执行内务制度,宿舍床铺、生活用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坚持做好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宿舍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每次扣罚50元。6.1.4.管理(1)保安队伍未按规定组织例会、训练的每次扣罚50元。(2)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保安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罚50元。(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驻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含非本执勤点保安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者扣罚50元。(4)爱护公物,不丢失、不损坏。严禁擅自动用学校商品、器材、交通工具,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扣罚200元。(5)拾到师生遗留物品不及时上交的,发现1次扣罚100元。(6)不服从管理、分配,当面顶撞学校、系部相关管理部门,工作态度恶劣的发现1次扣罚100元。(7)学校保卫部查岗时,发现保安人员通风报信的扣100元。(8)执勤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私放物资出校的,视情节每次扣罚100、300、500、1000元。保安员予以辞退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9)保安人员未经学校保卫部批准,在服务合同期间擅自辞职,由保安公司承担由此造成保安队伍不稳定性的违约责任,除重新派遣补足学校认可的保安人员外,保安公司仍应对学校承担每更换一人次赔偿2000元的违约责任。6.1.5.责任追究类(1)未能建立规范的门岗、巡逻、检查制度,访客管理工作不认真或校园巡逻不认真,致使校园内发生盗窃、交通等案件、事故,视情节每次扣罚100、300、500、1000元。每年治安、交通案件不能超过十起,超过案件数每件扣100元;发生刑事案件重大事故每件扣1000元;每个月电动车、摩托车失窃不得超过五辆,自行车失窃不得超过五辆,如超过之后的按报案人所提供的发票等能佐证失物购买价格或者按市场平均价的70%赔偿。(2)因在执行勤务中遇有危险时,临阵畏缩等保安人员失职或过错行为,未尽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不能保障校园良好的教学秩序的,不能维护学校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的秩序维持和安全保卫的,不接受学校保卫部的临时增加保安人员的,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每次扣罚100、300、500、1000元,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3)因保安公司安全日巡查、月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排查不到位、技术能力不足、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安全设施损坏、不能运行应承担维护费用,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4)未能管理大门及周边通行秩序,未能管理校园内车辆,发生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每次扣罚500元。(5)押运、守护学校贵重物资、机密资料和爆炸、化学等危险品,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罚500元。(6)保安人员未尽协助学校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学生案件义务的,视情节每次扣罚100、300、500、1000元,调查过程处置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7)因保安人员辞职等导致学校保安人数不足的,保安公司需在15日内补齐,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的,按2300元/人/月扣服务费用,直接从下月应付保安服务款中扣除。(8)保安员由于个人问题(含隐瞒病史),导致引发校园安定稳定事件,除该人员应立即清退外,保安公司还应承担发生该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赔偿。(9)乙方根据甲方的安全制度、项目目标进行管理。乙方执行不力或不能达成管理目标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支付当月服务费30%的违约金,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从各大门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以上处罚由学校保卫部进行考核,经考核后相关处罚费用保安服务费中予以结算。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保安员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 2616.25 元计算,合计月服务费用总额 491855.00 元整,大写人民币: 肆拾玖万壹仟捌佰伍拾伍元整(以上含税收)。本服务费用总额包括:工资、平日加班、节假日加班、社保、保险,福利、服装费、伙食补助、职务补助、管理费、营业税,胶警棍、对讲机警用设施等。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核发工资,不可空缺岗,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2.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上岗的服务人数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7.3.乙方应在每月底前将正式票据(发票)交于甲方财务部门,经确认无误后,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如遇到寒假、暑假甲方可以顺延至开学初给予支付服务费用。7.4.付款方式:实时汇款方式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营业部 账号:********3710 户名: 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5.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保安人员,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签订合同三天前,乙方向甲方通过转帐形式缴纳一年中标服务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期内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应负全部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对方从违约责任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的全部保安服务费。10.2.因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的,除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5.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0.6.每月底甲方统计当月保安员的违纪处罚、失窃物品赔偿和其他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直接从当月的保安费中扣除。10.7.乙方保安员平均每人每月违反《保安员违纪处罚条例》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8.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时巡逻等乙方服务职责范围、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失职或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9.因乙方保安人员的非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后,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的主要内容14.1.1大门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学校各门岗,每天早上7点至下午18点实行保安立岗制,要求五官端正、着装整齐、礼貌待人、严肃认真。(2)检查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问清进入学校的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查无误后准予进入校园;临时务工人员进入校园,须凭保卫部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防止暴恐分子窜入校园。(3)检查进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对校内车辆凭保卫部制发的车辆通行证或交通智能卡从各个大门进入校园。(4)施工车辆及有载重货物车辆统一由旗山校区北大门进入校园,检查车辆出入校园所载的货物,校外货物送入校园,要认真检查登记、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学校必须凭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检查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准予放行。(5)对各个校门口周围、校门口广场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进行管理,确保校门口区域出入畅通。14.1.2教学楼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负责教学楼内及外围的安全,检查并盘问进入教学楼的外来可疑人员,防止发生暴恐等群体事件。(2)发现可疑目标,能迅速、及时、准确地联动巡逻保安赶到现场处置或抓现行。(3)加强对教学楼内及外围秩序的维护,规范、疏导各种车辆的停放秩序。14.1.3行政南北楼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负责南北楼的的安全,检查、盘问、登记进入南北楼的外来人员,防止无关、可疑人员进入楼内。(2)对外来上访人员及时汇报并做好登记,有序引导进入上访接待室。(3)加强对南北楼外围秩序的维护,规范、疏导各种车辆的停放秩序。14.1.4巡逻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要着装整齐,列队进行巡逻或乘电瓶车、警用摩托车巡逻,每小时至少到预设的治安、交通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巡查六次并做好巡查记录。设有巡更点的部位,必须要巡到。(2)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案件、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暴恐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处置与报告。(3)确保校园道路交通畅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制止机动车在校园道路超速行驶与飙车行为,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4)配备巡逻车辆、通讯设备和其他防护装备。14.1.5监控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责任心强,会操作电脑,反应灵敏,善于捕捉、发现、分析可疑目标。(2)发现可疑目标,能迅速、及时、准确地联动巡逻保安赶到现场处置或抓现行。(3)及时报告监控设备的运作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14.1.6图书馆保安(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负责图书馆的内部与外围的安全,检查并盘问进入图书馆的外来可疑人员,防止发生暴恐等群体事件。(2)责任心强,会操作电脑,反应灵敏,善于捕捉、发现、分析可疑目标。(3)发现可疑目标,能迅速、及时、准确地联动巡逻保安赶到现场处置或抓现行。(4)加强对图书馆门口外广场秩序的维护,规范、疏导各种车辆的停放秩序。14.1.7福大幼儿园保安(1)服从幼儿园的领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2)做好日常保卫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师生人身财产安全。(3)做好对来访人员的询问、查验、登记工作,杜绝一切陌生人员入园。(4)必须坚守岗位,不随意离开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5)服从幼儿园的总体安排,认真完成幼儿园临时布置的工作。14.1.8其他项目(1)学校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等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临时性应急工作。(2)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为100%。(4)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每学期业务学习训练不少于40个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形象素质、规范化执勤、消防灭火、防暴恐训练等。(5)校园内发生盗窃、暴恐等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若因保安人员失职应承担赔偿等责任。(6)队员食宿自理,可在学校食堂内就餐。(7)学校内无任何因服务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使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8)做好景观湖面的防溺水工作,配置救生器材,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全天巡逻巡查。(9)加强对校园秩序进行有效管理,对乱摆摊设点现象进行管理。(10)做好消控中心值班工作,发现消防设备异常与火情警报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防止火情蔓延。(11)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安防管理队伍,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一次预案演练。(12)加强与校方联系,学校保卫部与保安公司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与沟通,努力实现校企一体合作机制。(13)乙方须固定派驻一辆小轿车在我校,用于处理临时突发事件(14)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14.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4.2.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指定责任人对保安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定期与乙方沟通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14.2.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14.2.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14.2.4.甲方协助乙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条件、 生活条件。14.2.5.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14.2.6.乙方保安人员如为了甲方利益而因公受伤,或与歹徒博斗遭受伤害或死亡,甲方应给予奖励。14.2.7.乙方保安人员如在巡逻或上岗中发现火情、水灾或其它对甲方利益有可能造成重大性险情而及时阻止或解救有功时,甲方应给予适当的物质经济奖励,并以锦旗嘉奖以资鼓励。14.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4.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乙方服务月期满后)、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14.3.2.乙方有权自主调配和更换保安人员,但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保安月调整人数控制在二十分之一以内,超出数按照1000元/月/人向甲方交纳罚款。14.3.3.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督导所属保安人员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和工作细则值勤,并组织保安人员学习《保安员违纪处罚条例》。若保安员违反了条例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每月将处罚的费用从当月的保安服务费中扣除。14.3.4.乙方应督促保安人员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之日起 3个自然日内予以更换。14.3.5.甲方与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个人无劳动合同关系。14.3.6.乙方管理层应于每周不少于两次以上定期到保安服务区域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并向甲方提出改进防范措施的建议。14.3.7.乙方负责按规定发放服务人员的服装(制服、雨衣、雨鞋等)、标志、名牌及有关证件,配备对讲机、巡逻用手电、胶警棍等服务用必备工具或器材并负责维修确保正常使用。14.3.8.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同时进驻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14.3.9.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因过失或不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害、损失,经甲方举证属实或经公安机关鉴定属实后,乙方除应负过失责任外,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赔偿总额超过当月服务费的,超出部分于下月继续扣除,直至金额扣完为止。14.3.10.因甲方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人员安排不合理,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与甲方协商,在约定整改完成时限甲方未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3.11.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如地震、战争、灾难等),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大学乙方: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6号新店镇政府附属楼五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黄勋
委托代理人:



151*****380*******">





委托代理人:



151*****487*******">





刘晓华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1*****99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3710


签订地点:福州大学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大学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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