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增补)申报药品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与澄清的通知

第四批(增补)申报药品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与澄清的通知

关于对第四批(增补)申报药品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与澄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3

各申报企业:

第四批(增补)申报资料资格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审核情况、审核结果确认与澄清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情况

1、资质审核工作严格按“采购文件”及网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现对质量层次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欢迎监督。

2、未按时提交申报资料的,按放弃申报处理。

3、未在网上填写申报产品相关信息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4、企业申报的零售价已提交物价部门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2009年4月3日至7日,申报企业可登录网上“申报竞价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通过审核及虽未通过审核但无异议的均需进行确认)。

三、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4月7日9时至16时递交书面澄清与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候,按已确认处理。

附件:第四批(增补)申报质量层次初审结果公示

陕西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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