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维稳办装修改造项目(包包1)合同公告

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维稳办装修改造项目(包包1)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09808号-1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达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指挥中心、维稳办装修改造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9808号(3)项目内容:指挥中心、维稳办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项目经理:刘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4大写:(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包1 B07-装修工程 湖南达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装修工程1 *******.2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1月15日,履行期限:56天。地点:湖南省公安厅方式:详见合同4.付款1、1、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2、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后,累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3、质保期两年,期满后无息支付余款。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8-01-15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1月15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汪洁
委托代理人:郑怀毅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帐号:****************0012

标签: 包包 装修改造 指挥中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