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8日)
项 目 名 称 | 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2685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 | 重庆宏博置业集团古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 | 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 | 重庆市荣昌区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宏博置业集团古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546.334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足区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
大足区发改委 | |||||||||
大足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盖章) 2018年2月6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8年2月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已由大足发改投【2017】3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500111-93-01-010689。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项目概况:大足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用地面积6478㎡,总建筑面积约为11500㎡,包括生活用房、医疗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管理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水电、管网、室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工程建设费用2537万元。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各相关专业及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估算、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建设项目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含室外道路及附属、室外雨污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生化池、室外照明)等为达到发包人要求形成相应功能的工程施工。
(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不含家具、用具的采购)。
(4)项目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5)本项目不包括以下单项工程:
室外供水安装工程及户表、室外供电安装工程及户表、燃气安装工程及户表、室外有线电视及光纤入户传输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9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资质,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最多只能为两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资质要求,但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资质条件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市外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2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2月5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质疑时间:2018年1月19日12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
6.答疑时间:2018年1月19日17时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人:颜老师 |
联系电话:189*****323 | 电话:67731200、158*****834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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