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国土资源局常德市鼎城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技术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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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6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437
    采购人(全称):鼎城区国土资源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技术服务(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7]00076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年01月30日,完成日期:2018年02月28日。总日历天数: 29天。地点:鼎城区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8年01月30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1月29日合同订立地点:鼎城区 10.补充条款
    无。


    甲方:鼎城区国土资源局(公章)法定代表人:肖仁华委托代理人:曾韶敏、吴代军电话:183*****558传真:乙方: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公章)法定代表人: 赵亚辉 委托代理人:韩啸电话:158*****530 传真:开 户 银 行:农业银行长沙市长信支行 帐 号:180*****0400025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不动产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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