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升级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原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升级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原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升级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升级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原交采2017GB90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1月18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四、 采购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2月7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岳明、张克忠、徐立新、 王国胜、靳嵩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15层1502房
联系人及电话:栾博/155*****895
中标金额:265050元
主要中标产品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高清会议摄像机 | 德安智讯HVI-H7200 | 台 | 12 |
网络直播编导控制烯烃 | 郑州四通STSI直播编导系统V2.0 | 套 | 3 |
供货期:15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原阳县西干道2号
联 系 人:靳先生
电 话:139*****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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