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之遥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配电(外部线路)工程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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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温州路之遥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配电(外部线路)工程,招标人为温州路之遥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8年02月07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02月09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中标候选人是否乐清企业固定费率报价(元)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
1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00吴灵英
废标原因及依据:
商务标名次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废标依据
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凭证》中发现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图盛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有串标嫌疑;根据《招标文件》P18—2.1符合性评审标准:“(12)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所报送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浙江图盛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凭证》中发现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图盛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有串标嫌疑;根据《招标文件》P18—2.1符合性评审标准:“(12)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浙江图盛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报送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苍南县昌盛电力有限公司发现苍南县昌盛电力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资信得分自评表》;根据《招标文件》P20—2.3资格评审标准:“(13)根据乐政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8);《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9);《投标人资信得分自评表》(格式详见附表1.10)”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苍南县昌盛电力有限公司所报送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温州路之遥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电话:138*****15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部门: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永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苍南县昌盛电力有限公司
浙江图盛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华电实业有限公司
业主:温州路之遥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线路 配电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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