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儿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5包)
安徽省民政厅“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儿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5包)
安徽省民政厅“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儿童服务项目(二次)(第5包)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省民政厅“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儿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18FAJZ0228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5日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2月7日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庆市爱群社会工作事务所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220号5楼502室、503室中标(成交)金额:大写 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娇佼,孙启贵,吴宗友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民政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濉溪路99号民政大厦1405室联系人:陈希熹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478号国瑞大厦7-8楼项目负责人:孙奎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478号国瑞大厦7-8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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