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
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
【蕲春】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蕲春】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 | 招标项目编号: | H****************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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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段(包)编号 | H****************001001 | ||||||||||||||||||||||||||||||||||||||||||||||
公示内容 | 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QCJYGC*******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于2018年1月19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2月8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于2018年2月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2月8日17时至2018年2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 2、代理机构:湖北胜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81号(老交通局) 联系人:骆女士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18年2月 8日 【蕲春】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点击下载【蕲春】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瓮门村民委员会)点击下载 |
标签: 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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