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日常维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2018年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日常维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巢湖市2018年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日常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2018年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日常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2017CHGZ1177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2月6日 巢湖市2018年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日常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庆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费率:62.50% 项目经理:虞万国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新巢国际2幢2单元504室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中工建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64.00% 项目经理:杨基良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叉口金中环广场1-1809/1-1810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钟娟、常前林、丁浩、林明丽、杨训娟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 139*****46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国瑞大厦16楼 项目负责人: 卢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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