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2月12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7]000172
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人口与出入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安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人口与出入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及金额
序号 | 货的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自助填表机 | 雄帝EMP8980B-SQ | 2 | 65400.00 | 130800.00 |
2 | 自助签注机 | 雄帝EMP8980B-SQ | 1 | 159900.00 | 159900.00 |
3 | 批量签注机 | 航天信息JKFG560D | 2 | 29900.00 | 59800.00 |
4 | 票据打印机 | 得实DS-1870S | 1 | 6900.00 | 6900.00 |
5 | 自助取证机(身份证) | 惠华CGI-20 | 1 | 174900.00 | 174900.00 |
6 | 照相机 | 佳能EOS760D | 2 | 4350.00 | 8700.00 |
7 | 摄影棚 | 定制 | 2 | 6000.00 | 12000.00 |
8 | 高拍仪 | 紫光N5300 | 4 | 1950.00 | 7800.00 |
9 | 办公电脑1 | 联想Y900 | 1 | 13000.00 | 13000.00 |
10 | 办公电脑2 | 联想天逸510PRO | 1 | 5750.00 | 5750.00 |
11 | 办公电脑3 | 联想Idapad320-14 | 1 | 4900.00 | 4900.00 |
12 | 办公电脑4 | 联想扬天T6900C | 3 | 4850.00 | 14550.00 |
13 | 总计 | 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元整 | 599000.00 |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元整,本合同金额包含所有产品、配件、运输、
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及税费。
三、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货物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询。
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位置
五、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通过验收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即人民币伍拾陆万玖仟零伍拾元整(¥569,050.00)。
2、项目验收合格满壹年后的 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合同金额的5%),
即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29,950.00)。
3、乙方须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前 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六、售后服务
1、本合同的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提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_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对甲方的服务请求,1小时内作出响应答复,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备件给予甲方临时使用。
3、乙方须定期提供巡检服务。
七、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痕、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
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询,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须在收到验收申请后 5个工作日组织验收;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协调各方关系,为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及时组织货物验收。
2、乙方责任: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接受
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做到文明、安全供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双方约定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所在地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拒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拒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拒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签章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3、合同签订地点:邵阳市
4、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补充说明
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应当完全满足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提出新的技术需求(超出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且产生费用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邵阳市公安局 乙 方:湖南安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807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湘府十城分理处
帐 号: 180*****040000621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18年2月12日
标签: 便民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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