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看守所收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二次招标)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看守所收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二次招标)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公安厅
乙方: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MZZJ[GK]*******-1的福建省看守所收押大厅改造修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⑴中标通知书;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⑶施工图纸;⑷工程量清单;⑸预算审核书。。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1 | 394376 | 详见投标文件 | 60个日历天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计: | 39437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肆仟叁佰柒拾陆元整(¥39437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甲方下达开工令时间后60日历天;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看守所内;
4.3交付条件:1.签订合同后施工人员、设备、部分材料进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总体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3.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以有关财审部门审计后30天内,支付至审核价的100%; 4.质保期为2年。。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枪支弹药库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等规定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签订合同后施工人员、设备、部分材料进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总体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在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委托的审核部门审定确认后的30天内,甲方支付至审核价格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额19718.8元(合同金额的5%),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函)。保函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内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执行。10.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甲方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乙方的工程款,同时乙方还须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10.3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天,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工期延误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10%。10.4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仍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义务14.1.1提供施工场地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14.1.2其他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水、电源接点供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开工前7天提供壹份完整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若有);(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4)按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完毕。14.2乙方的一般义务14.2.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乙方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14.2.2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14.2.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树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树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14.2.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工程交会前乙方负责场地完全清理后交付甲方。14.2.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好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投标时的承诺,乙方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机管员、试验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甲方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乙方在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其他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岗到位。③乙方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施工过程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管理和保密要求。④乙方若发现合同图纸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差异之处,而甲方须给予指令。⑤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施、器械及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的收费标准;由甲方代缴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按实扣回。⑥乙方与施工班组、主要材料供应商签定合同前应将合同报监理人和甲方审核。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甲方定期对乙方的劳保用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按实计算劳保费用。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用费等情况进行检查,可按实计算上述费用。⑨按照《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或者预拌砂浆的,乙方应使用。14.3分包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分包的工程部分或工作为:不允许分包。14.4乙方项目经理14.4.1 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姓名:陈涛 。14.4.1.1项目经理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部分权利和职责。委派人员如有权签证,则需项目经理的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明确其权限和范围。14.4.1.2 项目经理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其他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主要项目施工方法;(2)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竣工报验单;(3)签署确认竣工结算、签署竣工文件;(4)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申请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项目管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14.5 撤换乙方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及时到岗到位,常驻现场不更换,否则,视同违约。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或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等现场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6材料和工程设备14.6.1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4.6.1.1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外的甲控设备材料由乙方按福建省的有关规定,在相应的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内实施采购,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14.6.1.2 乙方报送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给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为:(1)乙方提供所有的材料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确定的规格、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要求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2)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甲方规定的统一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3)乙方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若乙方使用以次充好或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14.7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4.7.1 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14.7.1.1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止,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时乙方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甲方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乙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乙方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4.7.1.2 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14.7.2治安保卫14.7.2.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由乙方负责。14.7.2.2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由乙方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乙方,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甲方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乙方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甲方审批的预案,应得到严格的执行。14.8进度计划14.8.1 合同进度计划乙方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计划、安全施工方案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施工部署(明确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程和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划分、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合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资源供应计划(按照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施工条件,提出相应的资源供应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和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等)、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实施难点和对策。乙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乙方应于收到图纸会审后7天内按监理人要求的份数向业主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 乙方应于每月的25日按监理人规定的份数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业主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收到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后7天内。14.8.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乙方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发现实际进度与第14.8.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后3天内。甲方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接到乙方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后7天内。 14.9开工和竣工 14.9.1甲方的工期延误 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但以甲方的书面签署为准;(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以书面文件为准)。 14.9.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市级及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4.9.3乙方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由甲方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合同价格的10%。 逾期竣工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抵,如确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可免予罚款。 14.9.4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14.10暂停施工14.10.1乙方暂停施工的责任乙方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因乙方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的,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材料、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而停工的;(2)乙方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甲方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乙方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14.11工程质量14.11.1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4.11.2乙方的质量检查 乙方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 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同提交。14.12变更14.12.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经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无条件进行变更施工。14.12.2变更程序14.12.2.1变更估价乙方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乙方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甲方商定变更或确定价格的期限: 收到乙方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重大变更的确认时限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14.12.3 变更的估价原则变更估价的原则: 14.12.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14.1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14.12.3.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4.13价格调整14.13.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合同工程约定材料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 14.13.2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非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按第14.9.3条款执行。14.1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工程约定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或比例:合同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合同金额5%人履约保函转为质量保函。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方法: 待质量保质期(2年)结束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甲方退还保函。14.14竣工结算14.14.1工程竣工价款结算14.14.1.1竣工结算资料包括: 工程移交单、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核对报告、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14.14.1.2本合同工程竣工审查时限:按闽财建[2007]157号文规定执行。14.14.2竣工付款申请单乙方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期限:工程结算经甲方委托的审核部门审核后并甲方确定后乙方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5份。14.15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一式5份,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14.16竣工验收14.16.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 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DBJ13—56—2004)等相关规定提交一式6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具体应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规定。竣工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甲方。乙方未按时交付竣工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甲方可不支付竣工付款。竣工资料份数: 一式陆份 。14.16.2验收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14.17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4.17.1保修责任14.17.1.1本合同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工程竣工图纸包含的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14.17.1.2保修期限为:2年。14.17.2保修责任为:(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若修理费超过质保金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拍支付。(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14.18不可抗力14.18.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连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当地发生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200mm以上暴雨,以上标准均按福州市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4.18.2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4.18.2.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公安厅 | 乙方: | 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 住所: | 福州市华林路罗马假日花园1#15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小玲 | |
委托代理人: | 151*****668*******"> ![]() | 委托代理人: | 151*****467*******">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08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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