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矿山资源专用公路PPP项目合同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矿山资源专用公路PPP项目合同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矿山资源专用公路PPP项目合同
甲方: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喀什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地点:阿图什市PPP项目管理中心
第一章总则
********8">第一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一)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12,647.00万元。采用ROT模式操作,项目建设总投资由资本金与社会资本方融资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6,45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1%;预计总投资的剩余部分由项目公司融资获得。表格中的数据(项目存量投资估算)均为暂定数据,最终以第三方的评估报告的结算为准。
(二)本项目已按规定录入财政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纳入自治区PPP项目库。
(三)根据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的实施方案内容,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方代表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1">第二条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在此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本合同;
2、经政府授权,甲方已经获得了就本项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批准,完全有权力和能力代表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甲方完全有权签署本合同及本合同下的所有附件,并有权力和能力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同时,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部行为和其他行为均已有效完成;
4、本合同及本合同下的所有附件均构成甲方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
5、本项目以PPP的模式实施,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社会资本方,并授予乙方上述项目收费公路特许经权;
6、甲方保证并承诺其所声明、保证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在此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协议;
2、乙方作为依中国法律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律资格和能力;
3、乙方及其授权签字人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授权;
4、乙方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了本合同相关内容,并已完全理解和了解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以未理解本合同相关条款或内容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本合同,为本项目提供持续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
6、乙方保证并承诺其所声明、保证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第三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生效:
(一)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采购及投标的过程合法合规;
(二)社会资本方已经与政府主体就本项目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已按协议约定,设立项目公司;
(三)本合同经各方盖章,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第五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一)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与本合同主文一并阅读和解释。
(二)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变更或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社会资本方的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和《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为其对甲方的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之一,对方和乙方组建的项目公司(SPV)均具有法律效益,但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第四五条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2,647.00万元,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为准。
第五条政策变化导致投资增加的处理
因政策原因导致建设内容等要求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增加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调整投资资金额度。
第六条融资方案
(一)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主要包括: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为12,647.00万元人民币,扣除中选社会投资人向项目公司出资的占总投资额51%的资本金(约计6,450.00万元)后,约余6,197.00万元计划由项目公司以其获取的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实施项目融资。
(二)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比例、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与项目资金资本金比例一致,占总投资额51%,约即6,450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实缴到位。
(三)项目公司投资进度
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内计划完成本项目基础设施,投资约3000万元;水泥、稳定层的铺设计划3个月内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计划4个月内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竣工验收工作计划1个月完成(除不可抗力的事件)。
第七条投融资监管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融资实施监督管理。
********6">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负责的项目咨询、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及本项目所属存量资产的评估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
第九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本合同签订时已完成的前期工作,所有费用经相关部门审计后由乙方承担;其他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前期工作的费用计入总投资。
第十条前期工作经费
(一)本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以政府财政部门审核认定为准。
(二)本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费用计入本项目总投资。
第十八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甲方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调相关部门和利益主体提供必要资料和文件;
(二)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请求尽最大努力提供支持;
(三)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等。
第十九条前期工作监管
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合理必要的措施对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对甲方的监督管理须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因甲方过错未能取得必要审批手续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非因甲方过错,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前期工作的,应当对因此给甲方及本项目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第五章收入和回报
第十二条收入和回报机制
(一)乙方有权通过收取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使用者付费获得合理收益,政府方具体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文件中所列方法计算。
其中,使用者付费:主要由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构成。本项目改扩建工程采用国家交通运输部最新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负责申请批准二级公路收费权,并根据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另行签订《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矿山资源专用公路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约定使用者付费来源为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收入及服务区收入等。依据《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矿山资源专用公路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的约定收取第三方使用者费用的权利。
()本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进入项目回报期。
(三)绩效考核
(1)本项目的绩效考核由甲方负责牵头实施,考核对象是乙方。就本项目产出实际,绩效考核分两部分内容:
①可用性绩效考核:项目施工建设,严格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施工设计,项目交工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进入运营期。验收不通过,乙方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返修、整改,期间造成的各种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达到验收标准。考核结果应与建设期履约保函挂钩,保障项目建设期施工质量。
②运营养护绩效考核:建成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甲方连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对乙方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运营维护保函挂钩,保障项目运营服务质量。
(2)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规定。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本项目涉及的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的运营维护服务质量、运营维护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乙方应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本项目将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本绩效考核标准参照以下文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交通部〔2015〕192 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 号)》、《关于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 66)等。
(3)绩效考核标准
本项目绩效考核分为可用性绩效考核和运营养护绩效考核。可用性绩效考核结果与建设期履约保函挂钩,运营养护考核结果与运营维护保函挂钩。
(4)考核计分方法
运营养护考核
①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
各项养护管理内容的考核得分=Σ(100-项目扣分)×权重。
考核得分= A+B+C+D+E+F其中:
A=道路养护维修管理考核得分
B=应急处置考核得分
C=档案管理考核得分
D=环境保护考核得分
E=职能监督与管理考核得分
F=舆论监督与管理考核得分
②从运营养护期开始,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季度考核得分为3 个月平均考核得分。
(5)考核扣费机制
运营维护考核
运营期考核与运营维护保函挂钩
甲方连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对乙方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运营维护保函挂钩。
运营维护保函 | 对应扣减系数Q 值 | 处理说明 | |
1 | 考核分数≥80 | - | 限期整改,验收 |
2 | 80>考核分数≥70 | (80-考核得分)×0.1% | 限期整改,扣减保函,按期补足 |
3 | 70>考核分数≥60 | (80-考核得分)×0.2% | 限期整改,扣减保函,按期补足 |
4 | 60>考核分数≥50 | (80-考核得分)×0.3% | 限期整改,扣减保函,按期补足 |
5 | 50>考核分数≥40 | (80-考核得分)×0.5% | 限期整改,扣减保函,按期补足 |
6 | 考核分数<40 | 20% | 限期整改,扣减保函,按期补足,根据情况可终止项目 |
(6)中期评估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 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7)争议解决
1)若乙方对某期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该期考核结果出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起申诉,由双方共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考核,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能按照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所列修复要求对缺陷进行及时修复的,甲方应有权从运营维护保函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并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上述修正。
第十三条特殊项目收入
本项目无特殊项目收入。
第十四条财务监管
合作期内,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建设运营收支台账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财务资料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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