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第1包)中标结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第1包)中标结果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2017HACZ4811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 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财政编号:RWHF2017-2057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3月1日
第1包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亚美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9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2301-23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零玖万捌仟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第1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盛旋,李家涛,张海燕,黄和平,丁刚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联系人:李犇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章景忠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0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3月01日
招标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