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SYJ2018-CGS0072物资采购所合同采购物资(机车配件)公开谈判公告

ZTSYJ2018-CGS0072物资采购所合同采购物资(机车配件)公开谈判公告

物资采购所合同采购物资(机车配件


公开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YJ2018-CGS0072

物资采购所合同采购物资(机车配件)公开谈判项目,立项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站段维修款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于2018年02月22日至02月2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公示时间截止,A01-A11、B02、B03、B05-B07、B14、B16-B25、C01-C04、C09、C10、C14、C17、C20-C23、C27、C28、C30、C36、C38-C43、C46、C49、C51-C57、C59、C63、C64、D01、D03-D06、D08-D15、D22、D25-D34、D36、D37、D40-D56、D58、D59、E03-E05、E09、E11-E26、E28、E30-E32、E35-E39、F01-F04、F06-F09、F11、F12、F14、F16、F17、F19-F21、F23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需机车配件物资设备,转为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局合同采购物资。

2.采购依据

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408号);

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409号);

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办法》(沈铁物资〔2017〕411号);

4. 其它本项目相关采购批复文件、办法、批示等。

3.资金来源

站段维修款源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其中第B14、B15、B24包允许代理商参与)。

2. 除A03、A06、C39-C41、C43、C46、D02、D34、E09包件外,生产厂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代理商应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代理授权证书应明确代理期限、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主体。

4.生产厂须提供与主机厂合作的相关文件(技术协议)及产品使用业绩,包括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及生产厂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该生产商与主机厂合作的技术协议、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按用料站段生产需求的数量和时间分批供货,运输到指定地点,需要代储的品类投标商应按要求进行代储并做出承诺,代储地点和数量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10.本次采购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合同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1.物资报价为综合到站不含税价,即运杂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厂商负责。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注册资金为三证合一的单位,注册资金无显示的需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500元,购买谈判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准确,采购所将留存备查。

6.3保证金金额:



包件号

保证金金额(元)

A01

4100

A02

18800

A03

5500

A04

4200

A05

3700

A06

8200

A07

8200

A08

13200

A09

6800

A10

2200

A11

6800

B02

5100

B03

5000

B05

8600

B06

2200

B07

2100

B14

2900

B16

9900

B17

12600

B18

4300

B19

9300

B20

2800

B21

3000

B22

3400

B23

1900

B24

3400

B25

31100

C01

50800

C02

14000

C03

114400

C04

7700

C09

17900

C10

28900

C14

21200

C17

23800

C20

5700

C21

41300

C22

10900

C23

2100

C27

45800

C28

11900

C30

2200

C36

16500

C38

5700

C39

21600

C40

29700

C41

11800

C42

22300

C43

29400

C46

110400

C49

95400

C51

600

C52

4300

C53

300

C54

300

C55

34200

C56

3900

C57

4300

C59

800

C63

500

C64

244000

D01

3700

D03

4100

D04

98700

D05

14700

D06

154500

D08

265800

D09

10200

D10

27400

D11

2300

D12

91300

D13

2500

D14

58900

D15

600

D22

6100

D25

700

D26

9100

D27

2400

D28

4000

D29

8900

D30

16600

D31

5400

D32

3600

D33

5300

D34

32900

D36

400

D37

18000

D40

7500

D41

5700

D42

3100

D43

3200

D44

2200

D45

2200

D46

2200

D47

2100

D48

2600

D49

2300

D50

400

D51

1400

D52

2100

D53

3700

D54

1800

D55

300

D56

500

D58

23800

D59

21300

E03

2800

E04

2200

E05

3300

E09

*******

E11

12500

E12

1500

E13

500

E14

500

E15

2200

E16

18300

E17

1500

E18

6900

E19

47100

E20

9800

E21

9000

E22

2600

E23

8400

E24

5500

E25

3400

E26

8000

E28

3700

E30

2100

E31

6000

E32

2900

E35

3000

E36

5500

E37

4600

E38

2500

E39

16200

F01

1900

F02

1700

F03

4500

F04

3900

F06

3700

F07

3700

F08

3700

F09

3600

F11

4900

F12

3900

F14

3000

F16

2400

F17

3300

F19

9600

F20

9600

F21

9600

F23

3000



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6.4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应从报价人注册的财务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转出,并于2018年03月06日(开标前2个工作日)上午12时前汇入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的账户,账户详细信息: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2

注意事项:

1.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编号+包件号+保证金”字样,不要超过15个字。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包件或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汇款,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汇款备注及格式: 201*-****+A0*(包件号)+保证金。

举例: 2018-0088A01投标保证金;2018-0088A02保证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沈铁物资”院内二号楼一层。地址: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电子地图搜索: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8号(克俭公园)公交车:沈阳站(东出口乘坐202、262、277、279)到三洞桥下车;沈阳北站(北出口乘坐111、288、147)到三洞桥下车。

2.出现以下情况认定谈判保证金无效:

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谈判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6.5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在获取谈判文件前请按售价汇款至本公告10.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到帐后,请将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事先填写完整)、汇款凭证、发票申请表(附件3)等资料扫描件及附件4的word可编辑版发送到电子邮箱********0@qq.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回复,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此信息。如报名资料无误,售卖人将在售卖谈判文件截止后,陆续开始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收到电子版代表报名成功,报价人应保留此邮件备查。当天如未收到电子版,请于报名第二日以邮件方式说明情况并补齐材料,我们会立刻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6.6如有工作人员阻拦供应商报名,请拨打监督电话,物资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苏坤(科长)***-********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03月0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8日08:30时,递交地点(详见附件5)在沈阳局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电子地图搜索: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8号(克俭公园)公交车:沈阳站(东出口乘坐202、262、277、279)到三洞桥下车;沈阳北站(北出口乘坐111、288、147)到三洞桥下车。报价文件许当面递交给招标方,递交文件请走供应商通道。

7.2报价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先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谈判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谈判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8. 公布首次报价时间

2018年03月08日08:30时,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的合法网站为(http://)、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ytljwzzb.com)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zgs.sytljwzzb.com)。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及联系方式:王光远(和谐电机车)189*****288

张硕(SS9、DF11型机车)133*****520

张贵先(HXN5型机车)159*****950

张轩(HXN3、HXD2型机车)150*****575

曲文利(DF型机车)139*****625

王秋亮(ND5型机车)137*****511

10.2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86*****100 邮箱:********0@qq.com

售卖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汇款发票及服务费发票获取联系人同上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沈铁物资”三号楼

10.3标书款、谈判保证金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2

2018年03月01日

附件详情请见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

http://www.sytljwzzb.com/Public/Content.asp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车配件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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