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标段一)中标公示
2018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标段一)中标公示
2018 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一)
(招标编号:GN2018-04-0245)
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 03 月 05 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92.604923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杭州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06.935475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翠一级建造师 ********;
中标候选人(杭州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光伟一级建造师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杭州
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二、 提出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
部门处理。
三 、 其他
2018 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招标编号:GN2018-04-0245)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 236 号)二楼第二开标室开标。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 )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铁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沪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龙川路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jiandan_********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
联 系 人: 周兵、顾有纯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标签: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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