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标段一)中标公示

2018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标段一)中标公示

2018 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一)

(招标编号:GN2018-04-0245)

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 03 月 05 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92.604923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杭州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06.935475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翠一级建造师 ********;

中标候选人(杭州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光伟一级建造师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杭州

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二、 提出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

部门处理。

三 、 其他

2018 年度一批室外附属配套采购与服务(招标编号:GN2018-04-0245)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 236 号)二楼第二开标室开标。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 )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铁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沪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龙川路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jiandan_********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

联 系 人: 周兵、顾有纯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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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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