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经学校信息化提升工程-数字校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财经学校信息化提升工程-数字校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151*****22138162-151*****22166685.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河南省财经学校信息化提升工程-数字校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财经学校的委托,就河南省财经学校信息化提升工程-数字校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河南省财经学校信息化提升工程-数字校园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090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
5、采购用途:自用 6、项目性质:货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0.png" height="15">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9.png" height="15">www.ccgp.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2月27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层第6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荣州、邓双环、苏玉梅、关李伟、刘俊强 一标包 中标人:河南华安保全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92330元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龙子湖湖心岛明理路西、尚贤街北利丰国际大厦6层04、05、06、07、08、09室 主要中标货物:
二标包 中标人:河南盈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99900元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9号附1号2号楼9层915号 主要中标货物:
三标包 中标人: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中标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 主要中标货物:
四标包 本标包因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财经学校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联 系 人:郭磊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联 系 人:程盼盼 联 系 电 话:****-******** 136*****132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一标包:人民币14885元;二标包:人民币13499元;三标包:人民币23194元。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财经学校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
招标
|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