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偃师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偃师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偃师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偃公采[2018]016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约4000 m2,地上5层,公共区域面积约 2000 ㎡。

3.2项目地址:偃师市商都路76号。

3.3服务周期:一年。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3月5日 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3室

六、竞争性磋商小组名单:赵岩、孙继民、李俊红;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恒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城市东出口中州东路南侧恒大绿洲商业用房A标段113号

八、成交金额:35680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十、公告期:本项目公告期1日历天(2018年3月7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偃师市市委办公楼一楼东公房科

联系人:李伟平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B座9楼

联系人:张云威

电 话:137*****696

邮箱:********32@qq.com

十六、附: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办公楼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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