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范坑村(大地茶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范坑村(大地茶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已由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996259元,含土方、建筑、钢结构工程(包括雨水排水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3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房屋建筑工程):1.工程类别: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名称: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62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4: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 10时 00分00秒至2018年02月12日 17时 30 分00秒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1.1.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建筑【2015】34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⑤或银行保函形式;
注:1、按《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该龙头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证明并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2、根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建筑【2015】34号),投标人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fjggfw.gov.cn)、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faggzyjyzx.com)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不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前往开标现场开标。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8.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8.3.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 ,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170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52号(远辉汽车超市内右转3楼),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zxzbfa@163.com
电话:177*****959/****-******* ,传真:/
联系人:小魏。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faggzyjyzx.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
联系电话:139*****52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FZFA2018-002号
本工程于2018年03月06日上午09:00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专家评审并由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安市范坑村(大地茶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招标人: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林桂祥、王立正、陈柏飞(主任专家);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3.1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闽东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2中标候选人中标价:926520元(大写:玖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
3.3项目负责人:孙志财,建造师证书编号:闽********9972;
3.4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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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10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
电话:138*****170 邮编:35500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52号(远辉汽车超市内右转3楼)
电话:177*****959/****-*******邮编:355000
联系人:小魏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民委员会
监督电话:139*****526
日期:2018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