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0330-201702-01(2)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联合工房扩建及后勤保障设施项目工艺设备购置(第2次招标)于2018年1月18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3月5日9时3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楚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 | ********.00(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同时完全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内的有关质量保证要求条款,并兑现承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1.卷烟分拣系统在招标人通知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安装、调试。调试完成进入试运行 1 个月内达到初验条件;初验后运行3个月内达到终验收条件。 | 8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刘军,项目经理PMP项目管理,********0 | 解转正,助理工程师,********032970 | 项目总负责 | 孙超,, | 刘成凯,土建项目经理,***-******* | 技术总负责人 | 肖阳,信息系统,********4 | 徐峰,工程师, | 销售经理 | 李元庚,, | 安全负责人 | 张锋,注册安全工程师,************************2343 | 采购负责人 | 方芳,, | 电控负责人 | 吴霞,电气工程师(中级),********56126 | 机械设计负责人 | 潘军,工程师,********58681 | 软件负责人 | 谭群山,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44 | 系统规划负责人 | 袁蒙蒙,助理工程师,********05544 | 系统集成负责人 | 吴军平,助理工程师,******** | 质检负责人 | 郑海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NCQCQ-2008-MS0096-08876号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武汉楚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烟草公司荆门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物流技改项目 | 605 | 刘军 | 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卷烟配送中心物流分拣线采购安装项目 | 398 | 刘军 |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物流系统(楚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 680 | 刘劲宇 |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卷烟物流系统成套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集成和采购及供货服务招标 | 1997.66 | 刘成凯 | 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改原烟配方高架库物流自动化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 2299.23 | 解转正 | 安徽省烟草公司阜阳市公司卷烟物流系统成套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集成和采购及供货服务 | 1634.9444 | 刘成凯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18/3/5 11:2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2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瑞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中未提供所投标准产品(自动贴标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未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性评审“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的要求。北京捷诺云联物联技术有限公司(1)未提供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性评审“财务要求”的规定;(2)投标人承诺中未提供所投标准产品(塑膜包装机、自动贴标机、激光打印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未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性评审“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的要求。其余2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家,经评审,2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楚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周梦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何苗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3月8日9时至2018年3月13日9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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