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产业结构调整第一期服装车间配套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产业结构调整第一期服装车间配套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产业结构调整第一期服装车间配套设备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3月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名称

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产业结构调整第一期服装车间配套设备项目

招标人

贵州剑江更生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8年3月6日

开标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8号美的财智中心C座6楼会议室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东莞市利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16000.00元

交 货 期:35天

质 保 期:二年

总 分:90.6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南京爱维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789655.00元

交 货 期:30天

质 保 期:四年

总 分:80.67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南通市洁王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22854.00元

交 货 期:30天

质 保 期:三年

总 分:71.78分

公示期

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贵州省都匀监狱

投诉电话:****-*******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3月12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都匀监狱)(电话:****-*******)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服装车间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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