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吊塔(麻醉塔)等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医用吊塔(麻醉塔)等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老年医院

乙方:泉州市鑫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的医用吊塔(麻醉塔)等医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医用吊塔(麻醉塔)医用吊塔(麻醉塔)6294000CA-Q1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我司投标产品提供原厂免费保修2年,终身维修
11-2外科吊塔外科吊塔136000CS-H1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我司投标产品提供原厂免费保修2年,终身维修
11-3吊塔吊塔4248000CM-Q16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我司投标产品提供原厂免费保修2年,终身维修
合计:57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捌仟元整(¥57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7号省老年医院;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此次采购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或服务,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方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若所购买为进口医疗设备的,还需要查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商检单(检验检疫证明)等海关通关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注与原件一致),原件查验后退回。。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先付5%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财务科,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电汇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00 %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一张、复印件二份。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d.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一份。4.2中标人支付的5%履约保证金的,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无故障运行二年后接到中标人的付款申请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服务不及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要求付尾款应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并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加盖公章)。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复印件。b.合同复印件及账号。c.乙方在保修期内的维修报告d.甲方在乙方服务后的验收凭证。。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先付5%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财务科,采购人付合同货款的100%,5%履约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无故障运行二年后接到中标人的付款申请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

9、合同有效期

二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30%。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老年医院乙方:泉州市鑫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金盛路西侧1号楼丽丽大厦一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梅智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梅智兰
联系方法:****-********/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法:135*****43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曙光支行
账号:账号:3505 0165 9701 0000 0014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麻醉塔 医用吊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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