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外贸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项目开发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外贸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项目开发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商务厅

乙方: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CS]*******的福建省外贸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项目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22-1福建省外贸运行分析系统软件运维服务福建省外贸运行分析系统软件运维服务199200定制一年服务期一年
合计:99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贰佰元整(¥99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建成后,需确保采购人定期获得详实的外贸进出口报告,以及对问卷调查采用电话、邮件等形式的跟踪、汇总及催报,并向省内外贸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外贸企业推广,逐步覆盖各主要行业和一般外贸企业。为确立项目的长效运行机制,合同包2的项目运行维护服务商主要负责数据的维护工作和软件推广,应承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 以保证项目业务运行咨询、数据维护、重点企业预警监测的顺利稳定运行和持续跟踪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所有的权责义务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数据的维护工作和软件推广(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利选择同意延长服务时间还是终止服务。甲方同意延长服务时间的,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延期服务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金额(99200元)的0.5‰,支付。但是,延期服务的违约金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9920元)。。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商务厅乙方: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单位负责人:黄新銮单位负责人:甘耀坤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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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威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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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云
联系方法:崔毅********
联系方法:159*****28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号:****************80账号:****************43


签订地点:福建省商务厅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分析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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