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乙方:联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1]JL[GK]*******的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1设备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1750157.6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
合计:750157.6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零壹佰伍拾柒元陆角(¥750157.6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合同标的: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2)初步验收:货物运达甲方位安装现场后,由甲方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3)最终验收:本次采购的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会同甲方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4)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95%;预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过后15天内付清余款,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质量问题需扣除相应部分的保修金。(2)乙方应开具销货税务发票(非乙方开具的销货税务发票无效);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前,乙方根据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合同标的: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测与指挥中心和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的基本要求;乙方应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 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② 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③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并通过甲方的验收。2.乙方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① 供货,乙方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② 安装和调试,a.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甲方使用。b.提供安装前的详细场地布置规范,提供安装的现场指导;乙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进度计划。c.项目整体应符合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③ 培训,乙方应有计划地对甲方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培训教材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应免费为甲方2--3名技术人员的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④ 文本资料:进口部件证明(提供本批设备进口主、部件相关证明文件); 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 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 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3.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①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壹年免费保修,国家或厂家对货物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货物保修期从采购货物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或提供替代设备,并无条件确保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行。 ② 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出现故障24小时内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 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终身免费咨询及有偿维修服务,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及检修人员差旅费。 ④ 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惠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乙方:联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下汽车南站三楼住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软件园综合楼16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何泽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671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丰泽支行
账号:账号:4247 7318 5099

签订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签订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智能化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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