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卡口建设中标结果
电子卡口建设中标结果
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电子卡口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9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甲方)
供应商:湖南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电子卡口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岳经开财采计【2017】167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电子卡口建设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8000元
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审计后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年03月01日,完成日期:在甲方确定安装点位后90天内完成安装。
地点: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
4.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1)在办理完验收后,所有技术资料应一次性转交甲方。
(2)所有技术参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交给第三人。
5.付款:
(1)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财务要求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合同价款的支付,由于卡口设备的采购建设涉及107国道市政扩宽建设,现第一点位采购建设条件已成熟,第一点位卡口设备采购建设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格的35%。待第二点位市政拓宽建设完成后开始采购建设第二个卡口设备,第二点位卡口设备采购建设完成后支付到合同价格的60%,办理验收财评决算后支付到合同价格的95%,其余为质保金。
(3)本合同项目的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满后,经甲方认可,乙方根据甲方的财务要求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办理本合同项目5%的质保金结算。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3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白石岭公安分局
10.附则(岳经开财采计【2017】167号设备清单)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备案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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