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CLPSP18DG00ZC04)的中标、成交公告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村民委员会)(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CLPSP18DG00ZC04)的中标、成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于2018年3月9日就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LPSP18DG00ZC0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8DG00ZC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莞市幸福家园公益项目发展中心 法人代表:吴旭东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南城大道15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人民币 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元) |
曹乐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 / | 一项 | 1,350,000.00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 | 1,350,000.00 |
七、评审日期:2018年3月9日
评审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6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樊洪国,成员何飞燕、李宝红、温赞江、朱和添。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收费金额(元):人民币178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招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东莞市幸福家园公益项目发展中心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朱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村民委员会)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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