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坑园区1#、2#支路延长线工程中标公示

张坑园区1#、2#支路延长线工程中标公示

张坑园区1#、2#支路延长线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坑园区1#、2#支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08】投资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张坑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35万元,道路长度:622.17m,道路修建宽度:12米(1#、2#支路),11米(3#支路),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长度:622.17m,道路修建宽度:12米(1#、2#支路),11米(3#支路),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主干道,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主干道,单项合同额小于1000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3日 08:30:00至2018年3月7日 14: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整人民币(¥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编号) ”;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备注: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公共资源〔2018〕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pggzy.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新城站前大道1号三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npggzy.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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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延长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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